大西北网1月13日讯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委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公布了全国64个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我省海东市、格尔木市成功入选,标志着上述两地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上升为国家战略,我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迎来重大机遇。
当前我省城镇化已进入加快发展、加快转型的新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青海省新型城镇化规划》,推进新型城镇化,必须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结合省情实际,因地制宜、科学施策、统筹协调、合理安排,着力破除城乡及城市内部二元结构,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优化城镇布局,着力提升承载能力和发展质量,探索形成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新体制、新机制,积极稳妥、有力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实现“广度”和“深度”的有机统一,走出一条以人为本、科学布局、城乡统筹、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具有青海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道路。
按照省政府要求,海东市、格尔木市政府将会同省有关部门,按照试点方案,大胆探索、寻找规律、积极推进,进一步完善农业转移人口、投融资、行政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管理模式,结合创新城市、智慧城市、低碳城市、人文城市建设等相关工作,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经验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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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