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1月26日讯 昨日,省人民检察院向外公布2008年至今反贪污贿赂案件,6年共查处960件1308人、挽回经济损失约1.8亿元。
200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通过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力度。截至今年10月底,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60件130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约1.8亿元。
在上述立案侦查的案件中,从案件来源看:群众举报464件,占48.3 %;检察机关自行发现392件,占39.8%;纪检监察机关移送63件,占6.6%;犯罪嫌疑人自首、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移送和其他来源49件,占5.1%。从案件性质看:立案查处贪污犯罪635人,立案查处国家工作人员索贿、受贿犯罪324人,其中受贿50万元以上47人,立案查处行贿犯罪90人,挪用公款犯罪225人。从办案结构看:立案侦查大案552件,占立案总数的57.5%,其中贪污贿赂100万元、挪用公款1000万元以上案件39件;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要案104人,其中厅级7人。
200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先后部署开展查办工程建设领域、国土资源领域、涉农涉牧领域职务犯罪等专项侦查,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共立案查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76件198人、工程建设领域案件206件252人、国土资源领域案件37件44人、涉农涉牧领域案件303件454人、涉及民生民利犯罪案件129件147人。
此外,还组织开展查办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活动,依法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贿赂犯罪,立案查处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科研、扶贫救灾等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3件124人,以执法办案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群众期盼。
据了解,近两年,我省检察机关加强举报中心建设,开通12309统一举报电话,搭建网上信访、来信、来访“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及时答复。实行举报线索集中统一管理、集体评估、定期清理等制度,防止有案不办、压案不查。建立完善举报人保护和奖励机制,在举报线索流转各个环节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对经查证举报失实、给举报人造成严重影响的,在一定范围内澄清事实、消除影响。
http://www.qhnews.com/newscenter/system/2014/11/26/011566745.shtml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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