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3月29日讯 据青海新闻网报道 根据我省具体的安排部署,从2014年1月1日起,我省再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养老金月人均增加236元,增幅达到10.01%,月人均养老金待遇达到2593元。省财政已将一季度调整待遇资金1.9亿元拨付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据了解,这次调整是2005年以来我省连续第10次调整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调整后,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继续位居全国前列。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惠及全省27.52万名企业退休人员。为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近日,省财政已将一季度调整待遇资金1.9亿元拨付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
http://www.qhnews.com/newscenter/system/2014/03/29/011344596.shtml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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