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以上涉税事项“最多跑一次”
核心提示
为提升纳税便利度,通过压缩办税时间、减少办税次数等改革举措,着力提升涉税事项办理满意度。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优化纳税服务行动计划》。
工作目标
压缩办税时间,推行网上办税、就近办税和预约办税,实现一般纳税人网报开通率达到98%。纳税人平均完成一次纳税所需时间(不含纳税准备时间)缩短至0.3小时以内。
7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
提高政策服务透明度,简化纳税人优惠备案和合同备案,精简申报材料25%以上。
实现申报、证明办理、核准、退库等业务网上办理,压减退税时间,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控制在7个工作日以内。
主要措施
关键词:强化顶层设计,全力提速增效
提速优化流程
拓宽“最多跑一次”事项范围,实现7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推行纳税人“承诺容缺办理”制度和纳税申报“提醒纠错制”。
优化海关缴款书抵扣方式,将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海关缴款书纳入选择确认范围。
取消非居民企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机构场所审批。
提速纳税申报
完善信息系统,研究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预填申报,实现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主动预填相关申报信息并由纳税人确认的功能。
提速税费缴纳
推动自然人以统一身份、统一代码缴纳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和相关非税收入,提供线上、线下多渠道缴纳税费服务。
提速退税办理
确保审核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在7个工作日以内,并实现大部分业务网上办理。
优化其他退税办理,实现退税申请免填单,退库业务电子化。
关键词:实施精准服务,压缩纳税时间
精简涉税资料
清理税务证明事项,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税务证明事项的有关要求,不得保留或变相保留。
精简涉税资料报送,对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再精简25%以上。
探索电子签章、电子资料在税收领域的应用和涉税文书电子化推送与签收。
优化发票办理
方便纳税人领用增值税发票。
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扩大至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以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除特定纳税人及特殊情形外,取消增值税发票抄报税,改由纳税人对开票数据进行确认。
加大电子发票推广力度,在税控开票软件中增加电子发票开具功能,开展税务机关网上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试点。
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优化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在向纳税人推送增值税扣税凭证信息的同时,实现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的归集推送和共享共用。
实现涉税文书电子化
推动涉税文书电子化推送与签收,实现无纸化办税。
响应纳税人需求
围绕纳税人关注热点和投诉反映突出问题,2019年上半年开展纳税人需求调查,拓展征纳沟通渠道,增进征纳理解互信,有效减少因政策理解不一致、信息不对称等原因造成的纳税服务投诉。
建立纳税人诉求和意见受理快速反应机制、协调沟通机制、问责机制。
优化大企业纳税服务
扩大签订税收遵从合作类协议签订面,加强大企业复杂涉税事项政策服务和跟踪服务。
关键词:着力整合升级,推行电子申报
改善“线上”服务渠道
加强税收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工作,提高信息系统的稳定性。
拓展PC端、手机端、自助端等多种办税渠道,实现电子税务局与相关应用系统数据互通、一体运行。
组织开展对涉税应用系统供应商和运维服务商运维服务工作评价,引导涉税应用系统运维服务商提升运维服务能力。
提升“线上”服务体验
优化个人所得税办税软件的在线填报、数据校验、提示提醒等功能,提示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修正,减少填报错误。
改善“线下”服务渠道
持续推进“一门办”,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税费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实现“应进必进”。
推广使用电子税务局
正确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常规涉税事项。
一般纳税人网报开通率达到98%以上。
关键词:落实减税降费,强化政策辅导
落实减税降费措施
成立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扩展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适用范围。
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范围。
加强税收经济分析
以减免税政策效应、优化营商环境措施、重点行业、重大发展战略、区域比较、新旧动能转换为重点开展分析,实现税收经济分析高端定制和精准发力。
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参与度和积极性,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加强个人所得税宣传
依托地方主流媒体,帮助纳税人了解个人所得税政策,方便办理个人所得税业务。
修订完善办税指南
建立办税指南适时更新发布机制,制定规范统一的线上、线下办税指南。
开展对外投资税收咨询服务
深化国别税收信息研究工作,发布主要境外投资目的国税收指南。更新发布《“走出去”税收指引》。
加强政策宣传辅导
丰富网络内容、实体纳税人学堂课件资源,强化对纳税人专题培训辅导。
加强政策宣传解释,扩大政策知晓面。
规范纳税(缴费)咨询
加强12366网上咨询与热线咨询相互融合,搭建智能咨询平台,拓展受理渠道。
统一办税(缴费)服务厅和12366咨询答复口径,实现纳税(缴费)咨询规范统一。
行动保障
主动先行先试
积极争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支持和政策试点,完善涉税软件功能。
实现信息共享
加强部门间沟通联系和协同管理,持续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实现涉费明细信息的互通共享,提速社保费缴纳的信息传递速度。
做好业务辅导和政策解读,建立疑难问题快速反馈机制。强化税务部门退税审核权限,打通税务、人民银行退税资料电子传送。
做好财政保障
各地认真落实“一门办”场地,确保税费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应进必进”。
参照地方标准给予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税务工作人员绩效补贴,激励窗口工作人员提升服务质量。
根据当地涉税业务办理量合理配备办理社保费、个人所得税自助终端。(记者 张瑛)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