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11月16日,宁夏“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又向五市及宁东管委会下发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办单。据了解,为顺利完成国家“大气十条”第一阶段考核任务和自治区下达的燃煤锅炉整治任务,确保实现自治区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对五市及宁东管委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查情况进行了调度。
根据督查情况,截至2017年11月10日:银川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中,燃煤锅炉氮氧化物达标治理项目完成率仅为76.5%,工业二氧化硫达标治理项目完成率仅为75%;金凤区、灵武市城市建成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比例仅为60%和62.9%。石嘴山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完成率仅为64.1%;大武口区、惠农区城市建成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比例仅为63.8%和67.7%;3个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均未完成。吴忠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完成率仅为40.4%;利通区、红寺堡区、盐池县、同心县和太阳山开发区城市建成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比例仅为69.2%、50%、66.7%、22.1%和66.7%,青铜峡铝业发电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仍未动工。固原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完成率仅为18.8%;原州区、西吉县城市建成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比例仅为71.3%、53.8%。中卫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完成率仅为53.2%,中宁县城市建成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比例仅为64.3%。宁东基地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完成率仅为54.2%,燃煤锅炉安装在线设施项目完均未完成。
按照督办要求,五市及宁东管委会要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建设,严肃责任落实,确保各主要任务按目标、按时间、按进度落实到位。对督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尚未开展或推进缓慢的工作,需认真查找原因,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对擅自降低任务要求,工作不严不实,推进不力,失职失责的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切实传导压力。(记者 杨兆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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