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阳光战役——宁夏检察机关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纪实
1月4日,盐池县王乐井乡曾记畔村便民室格外热闹。五六名村民围在“三级公开”电子查询机前,查询各项扶贫惠农补贴发放情况。
“旱田46亩,一亩补贴23元,一共1058元。”鲁永胜频频点头,他顺手把前两年的补贴也查了一遍。结果显示,各项补贴一项不少,一分不差。不等鲁永胜移开手指,冯文山的妻子便用双手霸占了屏幕:“我也查查!”前些天,她发现“一卡通”里多了1000多元,当天一查,原来是农资补贴。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过去,各项惠农政策、补贴发放情况都是“上墙公开”,领取补贴时由村委会通知各队队长,再由各队队长通知村民。曾记畔村第一书记周志铭说,“公开墙”只能公开一次补贴的情况,且不能长时间保留,不利于群众全面监督。
得不到阳光照耀的土壤易滋生细菌,缺乏全程监督的权力易滋生腐败。
2013年至2015年,全区检察机关反渎职部门共立案查办扶贫惠农领域基层干部渎职违法犯罪案46件62人。去年,自治区检察院结合近3年来查办案件情况,深入调研并形成了一份调查报告,报告指出:“负有实施贫困惠农职责的县(区)有关部门、乡镇府、村干部等基层干部渎职犯罪最为突出。”
去年3月,自治区检察院开展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全区5个地市级检察院、22个基层检察院结合本地区实际,分别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开展专项工作。
“三级公开” 让群众心里有数
为了让扶贫项目资金在阳光下使用、落实和发挥作用,宁夏检察机关将所有惠农扶贫政策依据、资金总量、实施标准、惠及范围等作为公开内容,全面推行“三级公开”制度,即检察机关监督县(区)涉农扶贫部门向各乡镇、乡镇向各村社、各村社向各农户逐级全面公开。
1月4日,在银川做建材生意的鲁生平回到村里,也挤进查询队伍里。点开“粮食直补”页面,鲁生平疑惑地问: “怎么,全村只有一个人享受补贴?”
“是吗?”其他村民都凑到屏幕前。
正巧,盐池县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张丽萍进村检查“三级公开”工作,针对村民提出的问题,张丽萍当即把电话打给了相关部门。
“2015年的粮食直补只补水浇地,村里就一人种水浇地,因此只有一人享受补贴。”张丽萍告知村民,大家恍然大悟。
接着,鲁生平又发现了问题:“我的户口还在,旱地也在,为啥农资补贴没有我的?”鲁生平一着急,满脸通红。
第一书记周志铭当面给予解释:“因为鲁生平常年不在村里,把地交给弟弟种植,补贴下发给了他弟弟和他的父母。”鲁生平再次查询,发现他弟弟名下共有64亩地,农资补贴1472元。他的地确实在弟弟名下,补贴也发给了弟弟。鲁生平挠挠头发,不好意思地笑了。
自治区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三级公开”实现了检察、审计、群众同步监督,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对所享受的扶贫项目资金一目了然。
精准发力 预防和惩治贪腐犯罪
扶贫要精准,预防和惩治贪腐犯罪,检察机关也要讲究精准发力。
去年,看到手机来电显示是东北地区的号码,同心县检察院反贪干警马军说:“自首电话打来了。”不出其所料,来电者余某的第一句话便是:“我要投案自首!”
一次查办案件,同心县检察院获得线索,王团镇罗家河湾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村委会主任余某、会计马某存在多报、虚报粮食直补及农资补贴等行为。
“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手法比较简单,一般都有迹可循。”马军说,村干部多会把虚报、多报的田亩或资金放在自己或近亲属名下,以方便自己领取。获得线索后,检察官直接圈定了3人的近亲属名单,并逐一核查。
听到近亲属被查的信息,李某和马某坐立不安,决定一起投案自首。在东北某省打工的余某得到消息,也决定投案自首。经查,2006年至2014年,3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多报、虚报等手段非法占有国家专项农业补贴款共计7.76万多元。同心县检察院于2016年11月2日立案,11月18日提起公诉,12月5日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此前,该院通过进乡入户,已查出扶贫领域职务犯罪3人。
去年1月至11月,全区检察机关共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25人,占立案总人数的38.5%,有效净化了扶贫领域政务环境。“作为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服务保障宁夏贫困人口如期顺利脱贫,宁夏检察机关一定会依法履行的法律监督职责。”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李定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