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党委巡视组向发改委教育厅等十部门党组织反馈巡视情况
根据宁夏党委的统一部署,7月下旬至9月上旬,宁夏党委五个巡视组采取“一托二”方式,分别对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民委(宗教局)、公安厅、财政厅、人社厅、国土资源厅、林业厅和外事办、扶贫办等10个部门党组(党委)进行了巡视。近日,各巡视组向被巡视部门党组织负责人、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参加了各单位巡视反馈会议,传达了自治区党委书记李建华有关讲话精神,对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巡视期间,各巡视组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立足“两个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通过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等形式,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从巡视情况看,被巡视单位党组织能够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加强党风廉洁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推动了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认真整改和解决。
自治区发改委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如,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好,党费缴纳、管理不够严格。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有的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有的纪检干部仍兼任其他职务。履行发展与改革宏观调控职能有的方面还不够到位,一些建设项目不同程度存在重审批、轻监管问题;违规报销经费、发放补贴和通讯费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还不够严格。
自治区教育厅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如,“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够规范;机关党建工作比较薄弱,教育工委组织实施院校党建工作不够有力,抓学生党员队伍建设力度不大。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对一些关键岗位和重点人员的监管不够到位,对实施支持民办教育、购买学前教育服务、推进营养改善计划等教育发展举措督导不够有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个别下属单位和学校存在违规发放补助补贴、公款旅游等问题。
自治区民委(宗教局)党组抓党建落实不够。如,党建工作重形式、轻效果,有的下属单位党的组织生活不规范,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履行“两个责任”还不够到位,有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纪检组抓主责主业不突出,履职能力还不强。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一些资金支出无合法票据,有的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严,有的下属单位经费管理混乱;违规发放福利补贴、超标准接待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干部选拔任用基础工作不够扎实,档案管理有的不规范。
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如,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有时存在宽松软问题,公安系统内部管理不够严格,有的基层单位治安行政罚没入库金额、开票金额和台账登记不符,一些物资采购招投标和项目建设监管不严,存在廉政风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公款吃喝、公款接待问题时有发生,一些机关干部和基层干警“庸懒散软靠”现象仍然存在。干部选拔任用基础工作有些不够规范,干部轮岗交流制度落实不好。
自治区财政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如,党务工作不够扎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个别下属单位党员存在少缴党费问题;纪检组监督执纪乏力,有时用谈话、提醒代替问责处理。一些重大项目建设程序还不够规范,有的政府采购项目监管不够到位;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不够严格,个别领导干部亲属在其分管领域承揽业务。改进工作作风力度不大,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仍然存在。执行机构编制不够严格,机关存在混编混岗问题。
自治区人社厅党组抓党建工作措施不到位。如,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严格,基层组织生活不够规范。“两个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纪检组对有的信访举报调查处理不够规范,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效率不高,推进“五险合一”经办管理体制改革还不够迅速,有的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不够规范,一些专项资金使用监管还不够严格,效益不能充分发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不够严格,考试劳务费发放不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够规范,干部档案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党建工作存在层层弱化表现。个别下属单位以院务会或院长办公会代替党支部会议。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有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偏松偏软。对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不够到位,对长期拖欠采矿权价款、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等问题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公务接待报销不严格、搭车领取津补贴、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干部选任工作程序不够规范,专业技术人才交流轮岗力度不大。
自治区林业厅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如,基层党务工作不够规范,党员教育流于形式,“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突出。“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纪检组监督问责乏力,警示震慑作用不明显。一些林业用地开发违规操作,个别下属单位依托林业资源办企业,政企“脱钩”工作不到位。个别党员干部自我要求不严,违规领取评审费、发放津补贴、公款绕道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基层人事管理工作比较混乱,一些下属事业单位存在“近亲繁殖”现象;个别党员干部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自治区外事办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如,机关党建工作被动应付,基层组织建设基础薄弱;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存在层层递减现象,有的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执行因公出国计划有时还不够严格,个别团组安排还不够合理,存在搭车出国现象。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本单位人员出国安排还不够严格,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够规范,基础工作不扎实。
自治区扶贫办党组抓党建工作不够到位。如,“两个责任”落实还不够有力,纪检组履职主动性不强,对一些信访件调查核实程序不够规范。扶贫工作牵头、协调作用有时发挥还不够有力,个别地方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不实不细,工作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个别下属企业管理不够规范,注销清理工作中违规套取资金,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不够严格,存在超标准接待、住宿和公款旅游等问题。机构编制执行不严格,有的下属单位超编超配人员。
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10个被巡视部门党组织高度重视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端正态度、深化认识、严肃纪律,逐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巡视发现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和有关负责人作了表态,诚恳接受巡视反馈意见,表示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照问题清单,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推动本单位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