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宁召开民法总则(草案)座谈会
李建国强调:要凝心聚智编纂出高质量的民法典
10月12日至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来宁夏调研,并在银川主持召开民法总则(草案)座谈会。他强调,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凝心聚智,编纂出一部符合国情、反映民情、契合社情、体现时代精神的高质量民法典,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信春鹰,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荣顺,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三刚、肖云刚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李建国听取了各地对民法总则草案和编纂民法典的意见建议。宁夏、陕西、甘肃、青海、新疆、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联系点甘肃临洮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在座谈会上发言。
李建国强调,编纂民法典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项重大任务,是牵涉利益众多、涉及复杂法律问题的系统工程,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编纂民法典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处理民事法律问题,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民法典的精神灵魂,以中华传统优秀文化打造民法典的思想道德基础,体现中国特色,充分展现中国人民的理想和价值追求。要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凝聚最大共识,体现党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使人民群众在改革开放实践中的获得感通过法典固定下来。要立足中国国情,从实际出发,妥善处理好法典稳定性与改革渐进性、时代变革性的关系,体现时代精神,不断增强民事法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李建华在座谈会上致辞,他说,这些年全国人大十分关心宁夏的发展,帮助宁夏协调解决了一系列困难和问题,办了许多实事好事。十二届全国人大把立法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主动适应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切实提高立法质量,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向前迈进了一大步。这次全国人大编纂民法典,非常必要、非常及时,《民法总则(草案)》体现了立法为民的精神,顺应了改革发展的需要,回应了群众期待。宁夏将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做好民法典的编纂工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作出贡献。
座谈会后,李建国一行还到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新水桥村、宁夏现代纺织示范园贺兰园区、西夏区志辉源石酒庄,就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及村民代表大会、流动法庭等村级依法治理情况,宁夏现代纺织产业发展情况和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发展情况等进行了实地调研。自治区主席咸辉,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书记徐广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三刚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