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16年,宁夏枸杞是当之无愧的“宁夏网红”:
2月底,自治区政府组织宁夏枸杞企业走进台湾,全面推介受欢迎;
6月13日,2016宁夏枸杞专场推介会在上海举办,宁夏“红宝”站在“世界窗口”展示魅力;
6月22日,天猫直播团队走进位于贺兰山下的枸杞基地,通过网络现场直播,数十万网民全球同步观看宁夏枸杞鲜果的采摘、包装及运输过程;
9月初,宁夏枸杞首“访”丝路国家,在“2016俄罗斯国际食品展览会”大放异彩……
宁夏枸杞红了!
背后的“推手”是它——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枸杞产业促进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枸杞产业促进条例》不仅对宁夏枸杞的规划与扶持、产地保护、品牌保护作出了规定,还明确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枸杞产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枸杞质量标准体系;枸杞及其产品实行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建立产品追溯与查询系统”。今后,假冒“宁夏枸杞”之名扰乱市场的“李鬼”将无处藏身。
按照法规要求,今年1月27日,自治区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再造宁夏枸杞产业发展新优势规划(2016-2020年)》,为“红宝”枸杞量身定制了发展规划。5月,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式启动了宁夏枸杞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程序,对枸杞产品感官指标、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限量、致病菌等相关指标及质量分级要求做出强制性规定。6月,自治区质监局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宁夏枸杞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将加大宁夏枸杞产品监督检查力度,以此规范宁夏枸杞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管理,防止假冒宁夏枸杞行为,切实维护宁夏枸杞的产地和质量信誉。
有了法律护航,宁夏杞农的腰包更鼓了,腰杆更硬了。
(二)
梳理近30年来宁夏出台的一系列地方性法规,从字里行间,你会寻到宁夏这些年改革发展的轨迹——
“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是自治区对城乡功能定位、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事项作出的空间布局和战略部署,是自治区发展的基础性、宏观性、战略性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空间发展战略规划。”2014年11月25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条例》,这在宁夏立法史上是一件大事,在宁夏历史上同样是件大事。
这部全国第一个以省级单位统一编制实施的规划旨在消除这样的“痼疾”:城市规划 “千城一面”“特色危机”“功能混乱”,各层次各部门规划各自为战,“交叉”“打架”。该规划按照“把宁夏作为一个城市规划建设”的思路,立足全区进行顶层设计,着眼未来20年优化空间布局,对宁夏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应运而生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条例》分量不容小觑:为防止出现规划因人因事变化而频繁改动等情况,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通过立法形式确定规划的法律地位,让规划管长远、管全局。
该条例这样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实施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不得擅自改变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确定的空间布局和战略部署。建设项目审批机关在作出项目审批决定前,应当根据空间发展战略规划进行合规性审查。”“对擅自改变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确定的空间布局和战略部署的,或审批项目违反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的,将由上级人民政府、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责责令改正,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将被撤职、开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推动经济发展进程中,如何赚得金山银山,又守得绿水青山?2014年9月29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污染物排放管理条例》,提出了破解这一难题的“法门”:“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制度、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制度。”“对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实行许可制度。”
为了增强可操作性,该条例对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细化,系统规定了排污许可证申领的程序、条件,以及分级、分类管理等内容,开启了宁夏推进污染治理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新机制。该条例还为自治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重要抓手。条例中设定了淘汰落后产能、促进清洁生产和实现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法律义务,有利于发挥污染减排对经济增长的优化和保障作用、倒逼经济转型升级。
2016年3月24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这是中央扶贫工作会议后全国出台的首部地方性扶贫开发法规,首次将中央提出的“精准扶贫”纳入法律规范,从法律上明确了扶贫对象的确定程序与方法,确保扶贫开发工作的目标更精准、力量更集中、效果更显著。该条例在出台过程中,创造了三个“第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一次经过三次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一部地方性法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在立法过程中与自治区政协委员进行立法协商,征集各类建议40多条;这是本届人大常委会上第一次全票通过的一部法规。
条例在制定出台过程中,起草组不仅学习借鉴了全国13个省(市、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立法经验,充分总结汲取宁夏30多年开展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还明确提出了如何对农村扶贫开发规划和计划的落实情况、农村扶贫开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扶贫项目实施情况等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把中央的精神、自治区成熟的做法和经验上升到法律规范,突出了宁夏特色,使法规更加接地气,更加实用,更加便于操作。”在审议过程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们纷纷对此表示认同。
立良法,才能行善治。
纵观宁夏30多年来的立法史,历届人大立法活动参与者始终坚持从宁夏实际需要出发,把宁夏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作为立法出发点,坚持把地方立法与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相结合,坚持把地方立法与经济社会发展实践需求相结合,坚持把地方立法与广大人民群众期盼相结合,以“良法”引领“善治”。
——为依法保障和促进宁夏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打造“黄河善谷”,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创造性地作出了“鼓励发展社会慈善企业”的规定,吸引社会资金发展慈善事业。
——推进环境教育是加强环境保护的基础,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教育条例》,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及国内相关专家学者的高度关注和积极评价。
——为了更好地为宁夏清真食品管理“保驾护航”,维护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回族等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修改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规定实行清真食品准营制度,取消清真标牌制度,鼓励支持企业开办清真食品超市。
……
截至目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的地方性法规290多件次,其中现行有效的162件,废止地方性法规31件,通过法规性决定79件,批准银川市地方性法规98件、石嘴山市地方性法规1件。地方立法在建设开放宁夏、富裕宁夏、和谐宁夏、美丽宁夏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日益显著。
(三)
“农垦规划与当地政府规划冲突怎么办?”
“企业如果拿到地不开发,涨价转手倒卖,谁来保障群众利益?”
这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之际组织的一场立法论辩会。“辩手”是来自自治区政府法制办、住建厅和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以及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学者们。经过一番唇枪舌剑的“较量”,在这部法规立法过程中应当关注的焦点、难点浮出水面,被立法参与者在起草法规过程中着重考量。
开门立法,民主立法,让公民、社会广泛参与立法过程,已成为宁夏人大立法工作的“新常态”。
在一次次立法工作实践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突破“闭门造车”樊篱,认真倾听民意,充分吸纳民智,从民意中汲取立法的动力和营养。“每次立法,我们都会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和立法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等各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阶层、各方面的意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朱赟说,在每次制定出台地方法规之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邀请人大代表列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对条例草案提出意见,逐步完善审议机制,有的法规案实行三审,对问题突出、争议较大的,进行隔次审议。为了拓展民主立法渠道,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还尝试委托第三方起草了自治区家政服务条例、枸杞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对审议中分歧意见较大或者社会关注争议的问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听证,对法规案中涉及的专业技术问题,开展论证会,以立法公开促进立法民主。在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过程中,针对条例的修订时机、主要制度的可行性、预期实施效果如何这些实际操作问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了人大代表、企业代表、燃气用户代表同管理部门、立法专家学者同坐一堂,进行法规通过前评估,大大提高了立法质量。对专业性较强的自治区枸杞产业促进条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广泛邀请自治区农科院国家枸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植物保护所、枸杞质检中心、宁夏大学农学院、国家林业局枸杞工程中心的专家,围绕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及枸杞质量监管等问题进行论证,为法规修改提供参考。
“立法工作要更公正公平、更科学、更符合群众利益,就要通过扩大立法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在法规立项、起草、审议等各环节征求民意、集中民智、吸收民策,立出的法才能更接‘地气’,释放出更多民生的红利。”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马晓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