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 制依岗拉单
依单履责 对单问责
“各级党委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主要负责同志要敢于担当,不能当老好人,积极探索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的责任体制,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限期整改,件件有回应……”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李建华多次在不同场合就落实“两个责任”提出要求、作出批示。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两个责任”要求,层层明确责任,做到依岗拉单、依单履责、对单问责,为全区人民递交了一份优秀的“成绩单”。
从自治区到基层乡镇层层压责,拉出“两个责任”落实“清单”
2015年,自治区党委先后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向上级党委述责述廉实施办法》《市县(区)党委、区直部门党组(党委)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各级纪委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作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今年,自治区纪委督促5个地级市和89个区直部门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将责任细化到各级党组织和每个领导干部身上。
“自治区政府党组不仅要抓经济工作,还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做政治责任,同研究、同部署、同安排、同督查,切实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这是自治区政府党组出台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中的内容。他们从责任分工、运行机制、立规矩、抓重点、强作风等5个方面拉出“落实清单”,紧盯国有企业、矿产资源、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扶贫开发等领域突出问题,为行政权力定下“规矩”、划出红线。
银川市制定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一般党员干部四个层次细化责任内容,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各67项。如: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半年、年度检查考核,对班子成员落实责任情况进行述责评价等,做到清单明明白白,责任量化可控。
吴忠市利通区分四套班子、纪委(纪检监察室)、乡镇(部门)、村(居委会)4个层级和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纪委(派出纪工委)负责人、纪委常委、纪检干部、纪委委员等7类责任主体,按照“责任项目、责任内容、目标措施、责任领导等7个要素细化量化制定”7张责任清单,共梳理责任项目36个、责任内容104个,目标措施1200多个,使责任落实精准对标、抓手具体。
从有责必问到问责必严,划出“两个责任”失责“红线”
近日,自治区纪委曝光了固原市隆德县财政局原局长辛四辈,副局长李志军、赵俊良和部分干部职工受邀参加本局职工子女升学宴,因饮酒过量致人死亡的案件。辛四辈作为隆德县财政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县财政局党总支副书记和局长职务;李志军、赵俊良作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这是宁夏强化责任追究、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一个缩影。
2015年8月,为严肃责任追究,倒逼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自治区党委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了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等方式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列出了“两个责任”负面清单。
今年6月,宁夏纪委又出台了《宁夏纪检机关“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具体规定了实施对象、坚持原则、适用情形、追责方式、适用规则、实施程序、通报制度等内容,对全区发生严重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班子和成员的责任,给纪律审查中主体责任拉出了“负面清单”,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为了让有责必问、问责必严落到实处。今年,自治区纪委加大巡视力度,一月一督查、一季度一通报。今年前两轮完成了对12个地方和单位的巡视,发现问题54个、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01件,其中涉及厅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22人、其他干部75人。
对发生严重违纪问题和存在不正之风的地区、部门和单位,严肃问责追责。1月至8月,全区共查处“两个责任”不力问题30起,问责处理31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3人,释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从惩治极少数到管住大多数,交出落实“两个责任”的“成绩单”
宁夏把对“两个责任”的担当体现在落实执纪问责“四种形态”上,既紧盯“关键少数”,又用纪律尺子丈量全体党员。
在紧盯“关键少数”上,截至今年8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件3293件(次),初核1956件,立案792件,处分667人,其中厅局级10人,县处级46人。
在“管住大多数”方面,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约谈函询。今年以来,自治区纪委约谈党员领导干部72人,函询341人。对未说清楚的进行“二次函询”;对回复没有问题的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对不如实说明问题从重处理;对严重违反党纪后知错、悔错、改错的干部,依纪依法从宽处理。
今年,自治区狠抓“四风”问题。从今年6月开始,自治区党委开展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前期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层层签字背书、明确责任,开展自查自纠。此后,自治区组成17个检查组明查暗访,对市县、区直单位、国有企业等进行了3轮巡视,深挖隐形“四风”问题。发现大操大办婚宴、公款国内旅游等各类问题线索51个,下发督办函22份。今年,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9起,处理7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3人,先后12次对18起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对10起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典型问题通报全区。
以专项整治为契机,自治区纪委下发《关于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知》,提出建立问题清单、对账销号、跟踪督办、领导包抓、巡察工作五项制度,要求全区各级党委发挥关键作用,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管理监督,县乡纪委严肃查处。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群众反映强烈的截留私分、虚报冒领、侵占惠农资金、扶贫救济、低保医保等涉农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梳理各类问题线索2501个。在此基础上,第一批确定永宁县、平罗县、红寺堡区、原州区、中宁县5个县(区)为重点地区,给每个县(区)分别移交3个重点问题线索进行督办,限时办结。第二批确定6个县区,移交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7件,正在核查中。
自治区纪委对中央纪委今年移交的28件问题线索做为重点督办内容。立即召集两县及所在市纪委的主要负责人开会,面对面转交中央纪委督办的问题线索;两县分别成立问题线索核查领导小组,设置若干专案组,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
中卫市指派一名常委驻点指导,审理室业务骨干同步全程参与问题线索核查和违纪人员定性量纪的审定;海原县党委纪委成立了3个专案组,吃住在村上,昼夜奋战,提前一个月完成了22件问题线索的核查工作,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人、停职3人、免职5人。西吉县6件问题线索,核清违纪事实4件,检察院立案查处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人、组织处理6人。
两县还对此前已办结部分问题线索“回头看”,通过排查,海原县在原问题线索中新发现被反映人其他问题13件,涉及其他责任人17人,并对定性量纪偏轻的5人重新进行了处理;西吉县在原问题线索中发现新的违纪问题2件,对定性量纪偏轻的2人重新进行了处理。
针对查办案件中暴露出来的制度问题,海原县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纪委工作的实施办法》,为乡镇纪委更好地聚焦主业主责查办案件提供了制度支撑。
今年以来,全区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07起,处理12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6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先后7次对19起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有效保障了扶贫攻坚战斗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