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实施意见
到2020年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要求,要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依法监护儿童健康成长;落实政府监护属地责任,切实履行监督指导;加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共同关注,全程管理;发挥群团组织关爱服务优势,协同做好关爱服务工作;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建立健全信息管理机制、强制报告机制、应急处置机制、评估帮扶机制,强化监护干预机制。要加强源头预防,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从根本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
《意见》提出,到2020年,宁夏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全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机制有效运行,留守儿童权益有效保护,侵害事件有效遏制,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