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检法联合打击涉油违法犯罪 奖励举报有功者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日前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涉油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启动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打孔盗油和非法收购、运输、炼制原油等涉油违法犯罪活动。
凡群众举报有功的,公安机关将给予1000元至5000元现金奖励;凡在2016年6月30日前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公检法部门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通告要求,严禁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损坏管道或者盗窃、哄抢管道输送、泄漏、排放的石油、成品油、天然气;严禁各类厂点、车辆和个人非法收购、运输、储存、炼制石油;严禁擅自开启、关闭管道阀门;严禁移动、毁损、涂改管道标志。凡违反上述4项规定,对管道造成损害或有非法收购、运输、储存、炼制石油行为的,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犯罪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涉油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自治区公安厅举报电话为0951-6136193、6136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