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蒙陕甘携手推进环保领域合作 各方将严格执行统一排放标准
继与内蒙古环保厅签订《宁蒙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合作协议》后,5月17日,宁夏环保厅又分别与陕西省、甘肃省环保厅签署《环境与生态保护合作协议》,通过强化省、市两级合作,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提供制度保障。
依据《协议》,四省区将建立起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机制,定期通报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重大问题,并加强对生态建设项目的监管和审批等措施,共同推动区域整体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各方在区域合作方位内布设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时,增进互信,减少重复监测。严格执行统一排放标准,促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今年起,宁夏将与三省区开展重大环保科研项目合作,实现环境科技资源共享。建立主要污染物减排合作机制,定期公布各方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名单,优先在毗邻地区安排重点污染物减排工程建设,积极推动火电、污水处理厂等污染治理设施的提标改造工程,交流排污许可、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等方面的经验。确定环保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共同开展区域大气、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联合执法检查,对违法行为形成区域性的高压打击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