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部分体育场馆及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出新规
4月1日,宁夏体育局、教育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全区中小型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指导意见》,对开放范围、开放条件、开放时间、开放对象、开放收费及补贴等作出具体规定。这意味着宁夏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有了政策支持。
【开放范围】国家投资建设、体育部门管理经营并符合相应条件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含小运动场、田径场和综合健身房);公办且自主经营的中小学校体育教学、训练、竞赛及课外体育活动室内所有体育设施、室外200米以上标准跑道田径场或面积达到3600平方米以上的专项体育场地(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其他原因不宜开放的学校除外),一校多块的室外体育场地累加计算总面积。
【开放条件】体育场馆设施设备达到开放所具备的基本要求,能满足体育赛事和健身活动基本需要;公办中小学校体育设施达到开放条件和技术要求,并与学校教学区、学生宿舍区、生活区相对封闭隔离,确保正常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
【开放时间】体育场馆和区域内的公共体育设施年开放天数一般不少于330天,周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35个小时,国家法定节假日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个小时,所属户外公共区域及户外健身器材每天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12个小时;学校体育设施开放一般为寒暑假、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等非教学时间,每天不少于8个小时,有条件的学校可在放学后开放,开放时段及时长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开放具体项目和时间应提前向社会公告。
【开放对象】各级体育场馆对所有健身人群开放;学校体育设施优先向青少年学生开放,同时考虑周边居民健身需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开放。青少年学生和居民需持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入学校,其他单位、社会团体使用学校体育设施的,应提前与学校进行沟通协商,经同意后方可在约定时间内开放。
【开放收费及补贴】为鼓励中小型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每年对开放单位给予专项经费补贴。体育场馆按座位数量划分为四类,最高补贴标准每年50万元、最低5万元。学校体育设施分为室内和室外,室内和室外设施按面积分别划分为6个类别和3个类别,室内最高补贴标准每年15万元、最低3万元;室外最高补贴标准每年10万元、最低5万元。
中小型体育场馆按照服务成本开支,报物价部门核准后收取适当费用,所属户外公共区域及户外健身器材全年免费开放,所有公共体育场馆全民健身日免费向公众开放,助残日、建军节等特定时间向残疾人、军人等群体免费开放。公办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收费参照体育场馆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