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地级市城市建成区明年底前实现水面无大面积漂浮物
1月19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厅获悉,今年起,宁夏水利、环保、住建等多部门将联手综合治理重点入黄排水沟、城市黑臭水体等。2018年底,全区重点入黄排水沟达到Ⅳ类水质,2020年底前完成全区黑臭水体治理,银川市于2017年底前消除城市段黑臭水体。
2017年底前,宁夏将结合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全面完成清理、关闭排污企业在排水沟设置的直排口工作,在排水沟流域适宜地段建设人工湿地。2018年底,中卫市第四排水沟、中宁县北河子沟、吴忠市南干沟、清水沟、青铜峡市罗家河、永宁县中干沟、灵武市灵武东沟、永宁县永二干沟、银川市四二干沟、第二排水沟、银新干沟和石嘴山市第三(五)排水沟等全区重点入黄排水沟达到Ⅳ类水质。
今年起,各有关部门要将城市黑臭水体纳入整治重点,加大排水沟城市段等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5个地级市城市建成区于2017年底前实现水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水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此外,宁夏还将对汇入富营养化湖库的河流实施总氮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星海湖、沙湖、阅海、艾依河、鸣翠湖、清宁河、香山湖等湖泊生态补水,维持生态健康;对沙湖补水采用生态湿地等措施进行处理,改善水质;对星海湖、沙湖、阅海、艾依河、鸣翠湖、清宁河、香山湖、青铜峡水库、鸭子荡水库、沈家河水库、夏寨水库、三里店洼水库等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环境风险高的湖泊水库全面落实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