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明确禁止制售、燃放孔明灯
发现违规者市民可举报
孔明灯虽然明亮,但燃放它却很容易导致危险事故发生。昨日记者从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即日起银川明确禁止任何商贩或市民制售和燃放孔明灯。
据了解,自2014年年初,银川就已发布《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制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共提出九项规定,其中包括: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银川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元宵节、春节期间,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大巡查,及时制止燃放孔明灯的行为;对非法生产、销售孔明灯的行为,由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负责制止、查处或取缔;如有未经批准占道经营以及其他流动商贩销售孔明灯的情况,应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
眼看猴年新春即将到来,为保证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学生及市民的安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就孔明灯的查禁工作开展情况,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也将组织社区,开展禁止制售和燃放孔明灯宣传活动。
此外,市民如发现擅自燃放或制售孔明灯的行为,可及时进行劝阻和举报;对于违反规定、拒绝和阻碍执法或因燃放孔明灯造成火灾事故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