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环境功能区划编制试点工作通过环保部验收
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近日召开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功能区划》(以下简称《环境功能区划》)编制试点成果专家验收会,《环境功能区划》得到了与会专家的高度评价和认可,一致同意宁夏编制试点工作通过验收。
据介绍,2013年,环保部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二批环境功能区划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宁夏列为全国第二批环境功能区划编制试点地区。
今年5月,自治区将《环境功能区划》列入《宁夏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体系。按照环保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自治区环保厅积极衔接《宁夏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和自治区各部门相关规划,将空间战略规划的思路融进环境功能区划中,多次与环保部有关司局积极沟通对接,几易其稿,最终完成《环境功能区划》的编制工作。
《环境功能区划》是制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环保规划、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规划的重要依据,也是统筹区域发展和环境规划的基础。该区划将为自治区形成科学化、差异化和精细化的环境管理体系提供基础平台,对推动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