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下午,宁夏环保厅通报了第三季度环境质量状况。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三季度,全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依次为固原市、中卫市、吴忠市、石嘴山市、银川市。
通报显示,三季度全区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方面,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和中卫市优良天数比例范围为78.3%——96.7%,全区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6.5%,固原市优良天数比例高于95%;城市环境空气超标天数中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占66.1%;其次是可吸入颗粒物,占30.6%。全区城市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同比均有所下降,没有出现重度以上污染天气。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依次为1、固原市;2、中卫市;3、吴忠市;4、石嘴山市;5、银川市。水环境质量方面,黄河干流宁夏段监测的6个断面水质均在良好类别以上,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所监测的5条黄河支流9个断面中,水质总体稳定、为轻度污染;全区重要湖泊水质稳定、总体为中度污染;全区各主要入黄排水沟水质总体为重度污染。全区城市各类声环境功能区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声环境功能区质量昼间优于夜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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