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13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了解到,《宁夏检察机关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细则(试行)》已正式下发,以全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严肃检察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责任追究。
《细则》将经许可会见的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限定为:涉嫌贿赂犯罪数额在50万元以上情节恶劣的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和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案件三类,并对“犯罪数额”“情节恶劣”“有重大社会影响”等做了详细解释。律师在侦查阶段提出的会见特别重大贿赂案件犯罪嫌疑人的,须由检察长决定,并于3日内向律师送达《决定书》;对不许可会见的,要求向律师书面说明不许可会见的理由,并介绍案件基本情况。
《细则》规定,除检察内卷外,检察机关全卷宗提供律师阅卷,并免费向律师提供打印、速拍、复印等服务和电子案卷光盘。对律师要求当事阅卷的,原则上要在当日安排,以解决律师阅卷难问题。此外,《细则》还对检察机关受理律师申请和控告申诉事项、接待和办理程序,对律师在侦查、起诉等阶段要求听取意见、调取证据的反馈期限等,结合办案实际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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