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生转学有新规 7月1日起患病或特殊原因可申请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大学生转学程序,并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通知》指出,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各高校学籍管理部门要对转学申请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坚持转学理由正当,转出、转入学校学历层次、招生录取批次相同的原则。对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转学申请,学校领导不得签批同意转学,不得向自治区教育厅报送转学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