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10万名残疾人1月起获更多优惠扶持政策
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占比不低于10%
近日,记者从吴忠市获悉,该市10万名残疾人从今年1月起享受更完善的优惠扶持政策。
2014年12月底,吴忠市出台《吴忠市残疾人优待规定》,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者法定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的城乡残疾人,优先给予社会救济或者纳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对纳入低保的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月给予30元生活津贴;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享受自治区生活津贴政策,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提高津贴标准;对居家托养的智力、精神二级以上残疾和肢体、多重一级残疾人和被收养的残疾人每人每年给予不低于700元的居家托养护理补贴;对收养的残疾人给予护理补贴;对残疾人开展救灾救济,在危房改造、拆迁安置地段楼层补助及残疾人受理申诉案件等方面优先办理。
在医保、康复方面,各县(市、区)逐步将白内障复明手术、精神病人住院等残疾人医疗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对残疾人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按规定比例报销后,剩余部分按自治区有关规定纳入民政部门大病医疗救助;残疾人在该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就医,免收挂号费,实行就诊、缴费、化验、取药四优先。
在就业创业方面,优先安排有技能的盲人开办按摩诊所,优先办理手续,免收管理费;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确保就业残疾人不低于10%的比例。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