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0元以下交通罚款4月起可选任意处理点处理

时间:2015-03-27 09:44来源:大西北网-新华网 作者: 李锦 点击: 载入中...

   原题为:宁夏调整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方式

    ●200元以下罚款可选任意处理点处理

    ●高速200元以上罚款办理地点有变化

    大西北网3月27日讯 3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出台三项措施,改进非现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方式。

    三项措施分别为:区内适用非现场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含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罚款在200元(含)以下的,当事人可在全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各违法处理点进行处理;在区外发生非现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宁夏籍机动车)可在全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各违法处理点进行处理;在区内高速公路适用非现场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罚款在200元以上的,当事人需在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各高速公路交警大队进行处理。

    此次调整的政策自4月1日起执行。
http://www.nx.xinhuanet.com/newscenter/2015-03/27/c_1114780160.htm

(责任编辑:鑫报)
>相关新闻
  • 宁夏首个供热电锅炉成功运行
  • 宁夏全力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指挥训练
  • 宁夏今年实施80个重大文旅项目
  • 截至4月14日宁夏连续42天无新增确诊病例无无症状感染者报告
  • 宁夏各机场航班量旅客吞吐量明显增长
  • 宁夏新认定6个自治区级双创示范基地
  •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