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3月13日讯 为净化银行卡用卡环境,保护持卡人合法权益,2015年1月至7月,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工商局、宁夏银监局和自治区网信办六部门联合开展整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将通过查处一批非法买卖银行卡犯罪案件,规范银行卡申领程序,强化银行卡账户管理,加强宣传教育等措施,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买卖银行卡行为性质和后果的认识。
银行卡作为一种便捷的支付工具普及率越来越高。据统计,截至2014年末,宁夏人均持有银行卡已经达到3.2张,全区银行卡跨行交易金额达到了1169亿元。但是,近年来,银行卡在网上被当作商品非法买卖的问题日益突出,并呈蔓延势头。据调查,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主要通过电商平台、二手交易平台、自媒体等渠道发布交易信息,还与身份证、网盾、手机卡、开户资料等配套,已形成银行卡收购、销售、使用的“灰色产业链”。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银行卡持有人对银行卡的错误认识和不良的用卡习惯,为银行卡犯罪现象提供了滋生的温床。作为个人信用标志的银行卡和身份证被当作商品在网上倒卖,也为电信诈骗、洗钱、行贿受贿、偷税漏税等非法活动提供了机会,侵害了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对社会公众资金和个人信息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
在此对社会公众发出提醒,一是不能贪图小便宜出售自己的银行卡,避免给自己带来巨大法律风险,给他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二是要妥善保管银行卡和个人身份识别凭证及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销户,不随意丢弃,更不能出租、出借、出售;三是社会各界要共同防范和打击非法买卖银行卡行为,发现买卖银行卡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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