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月21日讯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节约集约用地管理的若干意见》,从改革建设用地管理、改革工业用地利用方式,推进土地利用试点和农村土地管理改革等方面,提出加强和改进节约集约用地管理的22条意见。
在改进建设用地管理方面,《意见》指出要改革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深化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大对违法违规用地查处力度;在改革工业用地利用方式方面,《意见》指出要鼓励建设两层以上标准厂房,严格控制工业园区道路宽度,积极扶持新能源产业发展,改革工业用地供应方式,鼓励工业项目使用未利用地,运用经济手段切实保护耕地;在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方面,《意见》强调要建立促进土地高效利用的约束机制、节约集约用地考评奖惩机制和建设用地批后供应、闲置土地处置考核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开工、竣工、投资强度、容积率和闲置情况动态巡查,实现对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的全程监管。开展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消耗的新增建设用地考核,建立完善开发区(工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体系,将考核评价结果与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评价相结合,与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分配相挂钩。对节约集约用地的市、县(区)予以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意见》的出台,为宁夏国土资源部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地,依法用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进一步转变用地方式,加强和改进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全面服务保障宁夏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
http://xibei.ifeng.com/nx/detail_2015_01/21/3455928_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