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2月15日讯 12月9日,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李某作出一审判决并公开宣判,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3万元。
家住固原市原州区张易镇的杨某某系精神病患者。杨某某曾多次骚扰李某家。今年1月29日晚11时许,杨某某持木棒、剪刀再次来到李某家门口进行骚扰,并向李某家中乱扔石块等物。李某从家中拿了一根井绳,从院墙翻出,绕到杨某某身后,夺过木棒,并用木棒朝杨某某身上乱打,致杨某某倒地。李某随后用井绳将杨某某手脚捆绑,同时夺过杨某某手中的剪刀,用剪刀朝杨某某身上乱戳,后又持木棒朝杨某某身上乱打数下。
事后,李某打110报案,杨某某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杨某某系钝器暴力作用于头部,造成颅脑损伤死亡。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李某亲属向本院交纳赔偿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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