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0月21日讯 银川市西夏区扶贫办主任马某在推进葡萄种植项目过程中,工作不细致,致使16万多元的扶贫资金被套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永宁县望远派出所原教导员任某收取企业赞助费并接受宴请,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职……今年,银川市按照“小事问责、违规追究、违纪查处”惩处体系,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官”“小钱”“小事”的腐败问题,实行“零容忍”,严查“三不”案件。
“三不”案件即“职级不高,但影响较大;金额不多、但性质恶劣;事情不大,但反映强烈”的案件。这些案件看似影响小,其实面很广,因此,被银川市纪检部门列入关注的热点、查办的要点、处理的焦点、警示的重点。今年1月至10月,银川市立案查处“三不”案件194件。
严办“小官”整纪律。银川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用公款购买帐篷等物品给职工发福利,给予所长倪某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岗位、副所长问责处理;永宁县教育局杨和学区主任纳某为女儿大操大办婚宴,并邀请服务对象参加,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没收违规礼金;灵武市杨家圈湾村委会主任杨某、副主任郭某以挡工形式强迫交易,涉案金额96万元,移送司法机关。
严查“小钱”促廉政。兴庆区海陶南村村委会主任罗某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7326元,并将1174元贪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贺兰县人社局副局长王某主持工作期间,未经会议研究,违规收取公务员证书工本费1875元,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市信息中心报账员杨某挪用公款6.4万元,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严惩“小事”整作风。贺兰县洪广镇洪广村党支部书记蔡某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殴打村民,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兴庆区凤凰北街兴隆社区市民服务站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言语怠慢甩冷脸,服务加收1元钱”,当事人被解聘。银川市将不勤政行为上升到纪律层面立案查处,今年已查处不勤政案件6件,干部普遍意识到平庸是过,不勤政也是腐败,要被问责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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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