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9月24日讯 记者9月23日从宁夏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深化和推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试点工作,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研究,今年秋季学期起,我区学前一年资助制度试点工作扩大范围,由原来的山区十市、县(区)扩大到全区所有市、县(区),资助覆盖面为山区30%,川区20%。
资助对象为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学前一年在园满五周岁城乡低保中的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儿童;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保教费,一年补助10个月。
据了解,资助资金来源为山区由自治区和地方按9:1承担,川区由自治区和地方按5:5承担。今年秋季学期,全区享受资助的幼儿12238人,自治区和地方将共投入614.8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投入40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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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一年教育(学前班)是小学生读一年级之前作为幼儿园和一年级之间的搭桥形式,主要是熟悉学校的环境,了解作息时间,熟悉老师的教育方式方法,进行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为读一年级作准备。
http://www.nxnews.net/xw/system/2014/09/23/01105751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