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黄标车无标车限行区域监控平台
●提高车辆准入条件,叫停黄标车交易
●质监部门将定期公示加油站燃油质量
●对于市民的有效举报将给予经济奖励
大西北网8月5日讯 据宁夏新闻网报道 8月4日,银川市政府出台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新规——《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安排》,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纳入智慧交通体系。
目前,银川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54万辆,且仍以每年4万辆以上的速度递增,机动车排气污染已成为银川市大气环境的主要污染源之一。
新规规定,银川市将建设黄标车、无标车车辆限行区域数字化监控平台和黄绿标识别系统,违章信息直接录入交警违章监控系统,实现监控违章记录信息与环保部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网络信息系统联网。
银川市将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遏制污染车辆上路行驶。坚决制止车辆冒黑烟和无环保标志车辆、黄标车擅闯限行区域的现象,加大对改装货车和改装车辆厂的管理,杜绝私改或超标准改装行为,减少改装车辆超载行驶行为,对违规改装的车辆一律限期拆除改装。
今年下半年,交警、环保部门将加大对客货运输、市政环卫、金融押运等重点行业车辆的监管。将强化机动车污染源头控制,提高车辆准入条件,逐步提高机动车排气污染标准和车辆注册条件,对临近限制报废年限1年内的机动车,不得办理变更使用性质和转移登记等手续。自即日起,银川市将停止黄标车买卖、停止办理黄标车入户手续,停止新办黄标车营运资质。
依照计划,银川市将在灵武市(河东片区)、贺兰县(城北、城东片区)、西夏区(城南、城西片区)选择3家有技术实力的公司,对全市黄标车尾气统一进行检测。质监部门对加油站和燃油批发企业的燃油质量进行全面检测,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示各加油站油品质量情况,对不按要求销售车用燃油的加油站进行曝光,并不予办理年审合格手续。
交警、环保部门将加大错时执法巡查力度,在车辆使用的高峰期,7:30至9:30和17:30至19:30之间,对上路行驶车辆冒黑烟情况进行巡查、拍照、取证,及时对冒黑烟车辆环保信息进行锁定,对一年发现两次以上的单位,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罚。
此外,对举报黄标车、无标车进入限行区域和冒黑烟机动车上路行驶等行为,并能提供照片等作为处罚证据的市民,将给予一定额度的经济奖励。
http://www.nxnews.net/ds/system/2014/08/05/01104354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