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阶段入学率达97%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不得考试选拔
●优质普通高中六成名额“指标到校”
大西北网5月28日讯 据宁夏新闻网报道 记者5月27日从银川市教育局获悉,《银川市2014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已正式出炉,政策既延续了往年的基本做法,同时又有一些新的调整。
高中阶段入学率达97%
据悉,今年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以下简称“三区”)小学毕业302个班15388人,预计招生290个班14610人;初中毕业269个班14509人,计划招生288个班15392人。高中阶段毕业224个班10467人(含职高),公办学校计划招生216个班10434人(含职高);普通中专计划招生3500人(面向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入学率为97%。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数占整个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的54%;职业中专、普通中专招生数占整个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的46%。
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以下简称“两县一市”)的招生计划,由当地人民政府批转下达。
流动人口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今年银川市各小学按照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在划定的学区范围内招生。城市小学和农村小学要分别保证六周岁和六岁半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城市小学和各种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不得举办学前班;农村小学应在保证本学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的前提下,可招收学前一年幼儿进行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享受与当地学生同等待遇。确保残障少年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对新招收的小学生要做好义务教育建档工作,完善电子档案管理。
民办初中招生不得考试选拔
今年公办初中学校招生中,银川市所有小学毕业生就近分配到初中学校就读。三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本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的分配工作,两县一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的分配工作由本县(市)教育局负责实施,各县(市)区教育局将分配方案和招生计划报银川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各公办初中学校不允许自主招生。
今年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要严格执行“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的规定,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与入学相关的学科选拔性考试,不得通过培训机构等搞变相招生考试。要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与面谈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生,将招生计划的20%用于电脑随机派位,招生计划的80%由学校通过面谈方式招生,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日后进行,不得提前进入小学宣传、摸底、录取学生,确保录取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优质普通高中六成名额“指标到校”
普通高中招生要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加强招生管理,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学校不得擅自提前招生,也不能以减免学杂费、补助生活费、许诺安排“重点班”“尖子班”等方式招生。
今年,银川市仍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制度。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和各县(市)区所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总数中60%的名额,依据所属初中学校的办学规模、毕业生人数以及办学质量和水平,按一定比例分配到所属各初中学校(简称“指标到校”),对于未能完成“指标到校”名额的初中学校,统一实行降段录取。
三区择校生由银川市教育局按照择校生招生计划、学生志愿和成绩统一分配;两县一市由各县(市)教育局统一分配。各高中学校不得擅自招收择校生,择校生录取必须严格执行“三限政策”(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具体办法按银川市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三区民办高中学校招生,由各民办高中学校依据招生计划自主招生。
银川高级中学作为“农村高中教育基地学校”,面向农村学校的招生数占学校招生计划的70%。
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只能享受一种照顾政策
照顾政策方面,少数民族考生升入普通高中考试成绩增加10分。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普通高中录取时在全市最低录取线下降段录取,每个分数段为10分,降段不含择校线和各校录取线。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入学可降低两个分数段录取。
——华侨(归侨)直系子女,港、澳、台籍学生可降低一个分数段录取。
——“少生快富”项目户子女,升入非示范性高中可降低一个分数段录取。
——现役军人的子女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立个人一等功以上的人民警察以及自治区级以上劳动模范子女可降低两个分数段录取。
——在招商引资中,凡来银投资500万元以上企业家子女可降低一个分数段录取。
凡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只能享受一种照顾政策,不得兼项。降分数段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填报清楚,并将有关证件、证明复印件报招生办。报名审核工作结束后,不再收取任何照顾录取的证件。凡被降段录取的学生应在学校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http://www.nxnews.net/ds/system/2014/05/28/01102356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