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5月28日讯 据宁夏新闻网报道 记者从5月27日召开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上了解到,到2017年,宁夏将基本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
截至2013年底,全区共有物业服务企业458家,物业行业从业人员6万余人,服务覆盖面达到62%,但是还存在物业企业经营困难,服务收费标准低、收缴率低,服务观念滞后、管理水平较低,业主委员会成立比例不高、监督协调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成为制约我区物业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瓶颈”。
会议研究审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管理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送审稿)》,对未来全区物业服务“提档升级”提出新要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全面实行专业化物业服务管理;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比例达到95%,并按照业主自治管理、社区代管或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等模式进行物业服务,全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覆盖面达到95%以上。农民安置区(移民新村),由乡镇(村)组织业主进行物业服务管理,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管。
在物业服务收费方面,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民安置住宅小区和老旧住宅小区,实行政府指导价;新建商品住宅和非住宅、或者接受业主委托开展特约服务等其他物业服务项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据了解,未来三年,我区还将新培育国家级物业服务示范项目20个、自治区级物业服务示范项目60个;新培育一级物业服务企业3家、二级企业10家,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达到10万人以上。
http://www.nxnews.net/sz/system/2014/05/28/01102360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