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月28日讯 据宁夏新闻网报道 “要是没有大病医疗保险,我们这靠一辆小货运汽车运营的家庭,以后的日子真不知道咋过。”固原市居民丁浩身患右胫骨近端尤文肉瘤,2013年6月5日住院治疗以来,先后5次赴北京住院治疗共花去59.6万元。按政策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他报销了11万元,达到了最高封顶线。在未交1分钱的情况下,丁浩又赶上全市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又报销了28.5万元。昨天,记者了解到,目前,固原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已覆盖了118.41万城乡居民。
固原市是自治区政府确定的2013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市,按要求,从统筹基金中按人均28元/年的筹资标准启动,实施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为使参保人员中患大病人员尽早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固原市人社局加强与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的合作,按照《固原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及时签订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合同,2013年7月1日以后参保的出院患者,均可享受到大病保险待遇。
为使这些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固原市制定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民政救助为一体的工作流程,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并组织人员对全市2013年7月1日以后出院患者的医保信息数据进行提取、整理、汇总。目前已报销2981人次,大病保险报销资金达1579万元,人均报销额达5297元,住院医疗费用平均报销比例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提高了17.3%,有效减轻了参保人员患大病就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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