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月18日讯 据宁夏新闻网报道 近日,银川市兴庆区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受理了一起普通的抚养费案件,而被告老吴在庭审中拿出的一纸亲子鉴定书震惊了在场所有人。4月17日,法院通报该案时提醒,亲子鉴定慎做,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更重要。
沈某与老吴已经离婚六年,离婚时协议女儿吴晓(化名)由母亲沈某抚养,老吴则按月支付抚养费。为增加女儿的抚养费,沈某将老吴告上法庭。没想到庭审中,老吴拿出了一纸亲子鉴定报告,以女儿与其并非亲子关系为由,拒绝承担抚养费,致使庭审无法继续。
在休庭后背对背调解中,法官了解到虽然吴晓的抚养权归其母亲沈某,但实际上多数时间与老吴在一起生活。得知亲子鉴定结果后,老吴虽然明白吴晓非自己亲生女儿,但对吴晓依旧视如己出,并希望继续抚养。而沈某认为老吴私下进行亲子鉴定的行为伤害了她和女儿的感情,对老吴出示的亲子鉴定结果表示不认可,要求法庭再次让女儿亲自去鉴定机构进行亲子鉴定。
了解双方实际情况后,考虑到吴晓年仅13岁,再次进行亲子鉴定对孩子的心理影响太大。几经劝说,老吴表示,如果沈某愿意撤诉,自己愿意继续抚养孩子。沈某则表示放弃再次进行亲子鉴定,愿意维持现状。本案最终以原告沈某撤诉结案。
承办法官表示,在进行亲子鉴定前,家长应慎重考虑对孩子的影响,父母离婚本就对孩子的身心造成很大伤害,再进行亲子鉴定无疑是在孩子伤口上撒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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