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肉计”不是“护身符”吞食异物也难逃法律制裁

时间:2015-04-08 15:48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金振华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4月8日讯 犯罪嫌疑人哈某吞食异物后,在公交车上实施扒窃,来逃避警方处理,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兰州警方依法严惩,将其刑事拘留。同时,兰州警方表示,对那些作案前后故意吞食异物逃避法律制裁是犯罪嫌疑人“零容忍”,绝不姑息迁就。
  
  4月2日19时许,在五里铺58路东行公交车站,哈某扒窃一名乘客上衣右口袋内现金14元时,被交通治安分局西关什字交通治安派出所巡逻民警当场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哈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他告诉民警,自己肚子里异物,是几天前吞服的。民警立即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检查。经查,发现嫌疑人下腹腔内有数枚大头针,有透明物包裹。据医生诊断,嫌疑人吞食异物已超过24小时,异物尚未对嫌疑人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可以采用自然排泄将异物排除体外。
  
  哈某系扒窃惯犯,曾因盗窃被公安机关屡次抓获,但均因体内有异物被改变执行强制措施,之后,嫌疑人不思悔改,继续进行扒窃作案。为了彻底打击嫌疑人的嚣张气焰,净化公交线路治安环境,确保广大市民乘车安全,经请示,由市公安局协调,于4月3日凌晨,由看守所对哈某收押,执行刑事拘留。
  
  据民警介绍,近年来,一些违法犯罪人员为了逃避警方打击,往往采取“苦肉计”,在作案前后吞食异物,遇到民警抓捕,就拿体内有异物为“挡箭牌”,公安机关改变执行强制措施,这便成了他们逃避打击的“护身符”。但这一次,交通治安分局以案说法,正式告诫那些屡教不改,妄图吞食异物逃避法律制裁的扒窃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会从严从重处理,决不手软,决不将这些人放虎归山,继续为非作歹,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力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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