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6日凌晨,受害少女小唐向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报案称:1月5日下午16时许,其在安宁区长风中学门口等朋友时,被三、四名陌生男子强行拉上一辆无牌照黑色桥车,并以甩刀、弹簧刀、电警棍等凶器威胁,将她挟持到榆中县和平镇兰山招待所。之后,犯罪嫌疑人逼迫她向家人所要10万元。在勒索钱财未果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逼小唐写下了4.5万元的借条,并抢走其随身携带的手机、首饰等物品以及现金,共计价值1万余元。1月5日23时许,犯罪嫌疑人驾车将受害人小唐扔至兰州大沙坪附近。
案情重大,分局领导责成刑侦大队抽调精干警力立即开展工作。经过民警数十天的走访摸排、查阅案发现场视频监控资料,发现与小唐认识的安宁区元台子人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月23日,民警在“放飞心情”酒吧将张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交代了伙同冯某、何某等四人抢劫小唐财物的犯罪事实。办案民警春节期间放弃休息连续作战,相继将其余犯罪嫌疑人何某等四人抓获。
在审查犯罪嫌疑人时,民警发现该犯罪团伙成员的日常消费与其收入差距较大。于是,加大深挖细查力度,破获自2012年11月底至今,该团伙成员抢劫作案1起、盗窃30余起(警方已查证落实24起),涉案价值10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何某、冯某、张某、张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查证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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