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同信念是梦想最好的注脚

时间:2015-11-26 08:01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美好

 

    他在树下微微地眯眼,突然想起5岁的时候获得音乐比赛冠军时,懵懂中那种奇妙的感觉,好像这一生与这缓缓流动的音符有种奇妙缘分,只要能听到,只要能唱出,他就能从中获得平静和自由。从那个时候开始,他所做的一切梦,都和音乐有关。到真的实现的这一刻,他用力握紧拳头,清醒地提醒自己,这才刚刚开始。

 

年龄太小遭拒绝


    他从十五六岁就开始写歌,将Demo寄给很多不同的唱片公司,希望可以将自己的音乐唱给大家听。


    他第一次寄出就有公司给他打电话。他兴高采烈地去了。结果,公司的人看到他,失望的说,年龄也太小了吧。


    就这样被拒绝了一次。


    然后他又去了别的公司。他的音乐有着吸引人的力量,却总是被各种各样的理由拒绝。甚至有人觉得他不太适合出唱片。香港新人辈出的年代,小小的他在里面算不了什么。他继续,并选择了他很关注的华纳唱片。


    他亲自将Demo交给市场部的人,那个看起来很温和的中年人说,放在那里吧,听过了会给你电话。他等了一个礼拜,没有回应,他又去,却惊讶地看到他的Demo被放在一旁的置物箱里,已经蒙了一层灰,孤零零地蜷在角落。他拿出来,放在那个中年人面前,轻声说,请您听听我的歌!那人皱皱眉头,放到那边有空会听的。他没有动,执着地,一字一句地说,请您听听我的歌!谦逊又有礼貌,却有着不容拒绝的坚持。


    被摔过的盒带稍微有一点变声,但一点也不影响他温暖的声音和行云流水的曲调。一曲罢,那个中年人皱着眉头的表情终于舒缓了,方大同是吧,他说,下周来公司开会吧!

 

从幕后开始做起


    那年,他17岁,以为自己终于可以唱歌给所有人听了。结果他们说,你从幕后开始做起吧。


    又是一堆理由,说他年纪比较小,觉得他做的音乐和他的年龄有点不相符,比较难做。他说,我明白的,而且我做的音乐在当时的香港来说并不是主流,听众可能会觉得有点陌生。他们叫他继续写歌。他点头应允,没有一句反对的话。


    其间,他回到曾呆过的上海和广东,从小到大辗转过太多的城市,看到风景,他常常觉得自己的心里住了个老人,这些让他的性格变得温润如玉。

 

《勇敢》红遍街头巷尾


    有次他和经理一起去酒吧,他在台上缓缓唱起一首情歌,优雅又荒凉。经理说,太棒了,大同,这个歌,一定要发表!结果这首歌成了后来张惠妹那首红遍街头巷尾的歌《勇敢》。那时候方大同走在台北的西门町,听阿妹的即兴歌友会,唱到《勇敢》的时候,歌迷如潮水般涌动的掌声让他想起酒吧的那夜,他的歌原来这么受欢迎。


    但公司还是没有跟他签唱片约,只是建议,不如尝试作曲给别的歌手。但凡是别的新人,在未成名前遭受这样的待遇,要不选择离开,要不就死心塌地地待在幕后。他不。他想,写歌就写歌吧,就当“曲线救国”.


    他很喜欢去录音室,空闲的时候,他会在麦前轻轻地唱一首歌,听到的人都觉得他非常有潜力。


    周围的人推荐以及方大同一大摞首首都清新动听的Demo带,让公司决定正式与他签约,华纳高层终于意识到,如果损失掉这个好声音和好才华,或者再过许多年,他们也找不到可以替代的了。

 

3年等待时光被否定


    然而没想到的是,那一年高层人事有变动,原本负责他们这一批新人的经理离职,那个温和的中年人临走前拍拍他的肩膀说,大同,不好意思,你恐怕又要等等了。


    只是那么简单的几句话,却轻易否定了他3年等待的时光。那一纸轻飘飘的合约,又在触手可及的时候飞走了。他平静地回家,将学了多年的太极拳从头到尾打一遍,再叮叮咚咚地弹钢琴,将硬皮鼓敲打的荡气回肠,直到他累了,躺下来呼呼大睡。


    第二天,新上任的经理看到隔间的办公室里,有个年轻人埋头在谱曲,他时而拔动几下吉他弦,然后又快速地在纸上写写画画。隔着老远都能感受到他身上坚定的味道。


    他选择了继续等待,他是太不容易死心的人,而且,他相信自己的表现能让新的高层满意。接着写歌,接着发表,他写的歌,只要旋律响起来,就没有人想关掉。这么精彩的音乐才华终于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当年为他声音惊艳的郑秀文,还力邀他在新歌《多得他》做个和声。2年后,他终于在华纳唱片的合约上,签上了方大同的名字。2005年他发了第一张专辑《SOUL BOY》。受到了一定的关注,但并没有引起轰动。

 

选择了就尽最大努力


    其实他并不是那么适合娱乐圈的人,他大部分时候都像一棵树,安静地守在一旁。在镁光灯下,他害羞沉默,低头慢慢回答记者的问题。他像温润如玉的谦谦君子,在尖锐迷乱的娱乐圈,他身上笼罩着一层薄薄的雾气,令人无法看清,他吃素,不抽烟喝酒,拒绝婚前性行为,自律的有些不近人情。他坚定地以自己的方式做自己的音乐,即便只是为了小部分为他喝彩的听众。他是绝无仅有的在香港发专辑却不会粤语的歌手,他是香港很少有的R&B和SOUL相融合的歌手,香港周杰伦、陶喆的名号纷纷用在他身上。一开始总是会不太顺利,他轻声提醒自己,既然选择了,他就会尽最大努力做好。结果等到第二波主打歌《春风吹》开始宣传的时候,每一家电台的DJ都兴奋地说,他是纯正地R&B和SOUL的歌手,他的身上,住着音乐的精神。接着2007年出《未来》的时候,不到一个月,街头巷尾都想着他那首《LOVE SONG》,无论是前辈陈奕迅还是同为媒体关注的新人萧敬腾,都对他赞赏有加。

 

玩闹的孩子终于长大


    他的音乐终于有了无数的共鸣者,瘦弱温和的他借助音乐的力量让自己骄傲地独立。不过他还是戴大大的黑框眼镜穿条纹棉衬衣走在大街上,看着和邻居家哥哥并无区别,也就是他,囊括了2008年几乎所有的音乐奖项,甚至打败陈奕迅、古巨基获得最受欢迎男歌手的桂冠。


    2008年去上海拍新专辑《橙月》的封套,他去了曾经生活了6年的浦江路,那里的法国梧桐依然优雅,那个曾在树下玩闹的小孩,终于长大了。

(责任编辑: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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