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从中午开始(12)

时间:2014-11-17 10:41来源:大西北网-青年文摘 作者:路遥 点击: 载入中...


    作家王汶石我认识他时,他已经真正戒掉了烟(也是患肺气肿)。但据说戒烟时所下的决心之大,几乎待于是一次和命运的搏斗。另人戒烟是把扔掉或藏起来,听说王汶石当年戒烟是把所有的好涸都拿出来放在显眼而且随手可取的地方,看自己能不能被烟引诱。有一次危险到下意识中已把一盒烟剥开了,但还是忍住没抽。对于一个半夜起来小便后还要抽几支烟才能入睡的人,此等折磨的严重就可想而知了。一个半夜起来小便后还抽几支烟才能入睡的人,此等折磨的严重就可以想而知了。我最少在目前还没意志皈依不吸烟者的行动。


    没有烟,我会“一事无成”.


    眼看烟已到山穷水尽的程度,慌乱惊恐如同一只将要丧家的犬。好在最后关头,烟终于捎来了。当时的心情就像一句弹尽粮绝的士兵看到了水、饼干和弹子同时被运到了战壕里。


    写作中最受折磨的也许是孤独。


    人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矛盾体。为了不受于干扰地工作,常常要逃避世俗的热闹;可一旦长期陷和孤境,又感动痛苦,又感动难以忍受。一般情况下,我喜欢孤独。


    我的最大爱好是沉思默想。可以一个人长时间地独处而感动身心愉快。独享欢乐是一种愉快,独自忧(模糊的)也是一种愉快。孤独的时候,精神不会是一片纯粹的空白,它仍然是一个丰富多采有世界。情绪上的大欢乐和悲痛往往都孤独中产生。孤独中,思维可以不依照罗辑进行。孤独更多地产生人生的诗情--激昂的和伤感伤痛的诗情。孤独可以使人的思想向更脘更深邃的地方伸展,也能使你对自己或环境作更透彻的认识和检讨。


    当然,孤独常常叫人感到无以名状的忧伤。而这忧伤有时又是很美丽的。我喜欢孤独。


    但我也惧怕孤独。现在,屈指算算,已经一个人在这深山老林里度过了很长一段日子。多少天里,没和一个人说过一句话。白天黑夜,一个人孤零零地呆在这间房子里,作伴的只有一只老鼠。


    极其渴望一种温暖,渴望一种柔情。整个身体僵硬得如同一块冰。写不下去,痛不欲生;写得顺利,欣喜若狂。这两种时候,都需要一种安慰和体贴。


    尤其是每个星期六的傍晚,医院里走得空无一人。我常伏在窗前,久久地遥望河对岸林立的家属楼。看见层层亮着灯火的窗户,想象每一扇窗户里面,人们全家围坐一起聚餐,充满了安逸与欢乐。然后,窗帘一道道拉住,灯火一盏盏熄灭,一片黑暗。黑暗中,我两眼发热。这就是生活。你既然选择了一条艰难的道路,就得舍弃人世间的许多美好。


    长长地吐出一声叹息,重新坐回桌前,回到那一群虚构的男女之间。在这样的时候,你描描绘他们的悲欢离合,就如同一切都是你自己切身的体验和感受。你会流着幸酸的或者是幸福的泪水讲述他们的故事--不,在你看来,这已不是故事,而是生活本身。长长地吐出一声叹息,突然从远处传来一声火车的鸣叫,便忍不住停下笔,陷入到某种遐想之中。这充满激情的声音似乎是一种如唤。你会想到朋友和亲人从远方赶来和你相会,以及月台上的那揪心的期盼与久别重逢的惊喜。


    有一天半夜,当又一声火车的鸣叫传来的时候,我已经从椅子上起来,什么也没有想,就默默地、急切地跨出了房门。我在料峭的寒风中走向火车站。


    火车站徒有其名。这里没有客车,只有运煤车。除过山一样的煤堆和一辆没有气息的火车,四周围静悄悄地没有一个人。我悲伤而惆怅地立在煤堆旁。我明白,我来这里是接某个臆想中的人。我也知道,这虽然有些荒唐,但肯定不能算是神经错乱。我对自己说:“我原谅你。”


    悄悄地,用指头抹去眼角的冰凉,然后掉过头走回自己的工作间--那里等待我的,仍然是一只老鼠。终于要出山了。因为元旦即在眼前。在那个新旧交替的日子里,为了亲爱的


    女儿,我也得赶回去--其实这也是唯一的原因。和这个煤矿、这个工作间告别,既高兴又难受。高兴的是,我终于要离开这个折磨人的地方。难受的是,这地方曾进行过我最困难最心爱的工作,使我对它无限依恋。这是告别地狱,也是告别天堂。总之,这将是一个永远难以忘怀的地方。寒冬中,我坐在越野车的前座上离开此地,怀里抱着第一部已写成的二十多万字初稿。透地寰窗,看见外面冰天雪地,一片荒凉。记得进山时,还是满目青绿,遍地鲜花。一切都毫无觉察中悄然消逝了,多少日子都没顾得上留意大自然的变异。没有遣憾,只有感叹。过去那段时光也许是一生中度过的最为充实的日子。现在应该算作是一个小小的凯旋。


    又回到了熟悉的城市。一切能都让人感动眼花缭乱,到处是匆忙或悠闲的人群。矫健潇洒的青年人,满面红光的中年人,自得其乐的老年人。洪水般的车流,蜂窝似的噪音。最让人眼谗的是街道两边店铺里堆积的那些吃喝。平是身处城市,对于那些陈年积月的副食品并不会产生兴趣,但对一个啃了许多日子冷馒头的人来说,一切都是美味珍馐。


    无论如何,城市是人类进步的伟大标志。久住于其间,也许让人心烦,可一旦离开它太久,又很渴望回到它的怀抱。当你从荒原上长时间流浪后重返大城市,在很远的地方望见它的轮郭,内心就会有许多温暖升起。最重要的是主,无论是好是坏,这里有你的家。想着马上就要看见亲爱的女儿,两腿都有点发软。


    短短几天假期(自己颁布的),兴奋得不知该干什么。首先到大街上的人群里瞎挤了几趟。


    在街上的人群中无目的地行走,也算一个不常有的爱好。繁华热闹的街道,无论物还是人,都会给你提供大量的信息,给你许多启示和灵感。有时候,一篇文章写完了,题目不满意,就到大街上去“寻找”,往往会有意外的收获。思考问题有时也要改换一下环境。大部分时间需要安静,有时候在嘈杂声中更能集中精神,只是应该身处一个陌生的环境,绝不能在一群熟人之中,因为一旦掉入思考的深渊,就往往难以顾及世俗的礼貌。我曾经为此得罪过不少爱面子的绅士。既是在机关,陷入写作的苦恼时,也常常会路遇同辈、长辈忘了问候一声,被人评为“骄傲”--上帝作证,这确实是无意间犯下的销误。接下来,该弥补一下所欠孩子的感情,于是,在床铺上地板上变作一匹四肢着地的“马”呈“狗”,让子骑关转圈圈爬;要么,让孩子骑在脖项里,扛着她到外面游逛。孩子要啥就给买啥--这显然不舍教育之道,但又无法克制。


    春节过后不久,就又进入周而复始的沉重。在以后的几年里,我再也没有能纯粹地休息这么长的时间。第一部初稿终于完成了。就自己来说,这可是一个历史性的成就。望着桌上的一大摞稿纸,内心很是激动。虽然就全书的工作量来说,它只是六分之一(每部两稿),但这迄今为止所进行的最长一次远征,现在,终于在这个地方结束了一个段落。抄写和二稿某种意义上是一种“享受”,尽管就每天的劳动量和工作时间来说,比第一遍稿要付出的更多。这主要是一种体力的付出,脑力相对来说压力要小一些。写第一稿,前面永远是一片不可知的空白,写完今天,还不知道明天要写什么。现在,一切都是有依据的,只是要集中精力使之更趋完善。第一稿不讲究字写得好坏,只要自己能辨认就行了,当时只是急迫而匆忙在记录思想。第二稿在书写形式上给予严格的注意。这是最后一道工序,需要重新遣词酌句,每一段落,每一句话,每一个词,每一个字,都要反复推敲。以便能找到最恰当最出色最具创造性的表现。每一个字落在新的稿纸上,就应该像钉子打在铁板上。一笔一画地写好每一个字,慢慢写,不慌不忙地写,一边写一边闪电似地再一次论证这个词句是否就是唯一应该用的词句。个别字句如果要勾掉,那么涂抹的地方就涂抹成统一的几何图形,让自己看起来顺眼。一切方面对自己斤斤计较,吹毛求疵。典型的形式主义。但这里面包含着一种精神要求。一座建筑物的成功,不仅在总体上在大的方面应有创造性和想象力,其间的一砖一瓦都应一丝不苟,在任何一个微小的地方都力尽所能,而绝不能自欺欺人。偷过懒的地主,任你怎么掩饰,相信读者最终都会识别出来。整个抄写工作更接近机械性劳动。每天的任务总是那么多。中午一吃完饭就伏案抄写。晚饭后继续进行一直到凌晨。 (责任编辑: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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