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董必武与故宫盗宝案平冤

时间:2014-07-10 08:30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王凡 点击: 载入中...

吴瀛与家人(前排男孩为吴祖光)

 

吴瀛与家人(前排男孩为吴祖光)

 

  20世纪30年代的故宫盗宝案曾耸动一时,吴祖光父亲吴瀛的《风劲楼日记》,记录了他为该案平反事曾两度上书毛泽东、董必武,其中断断续续的记载,披露了毛泽东、董必武曾对该案平反事予以关注,并提出相关意见等此前不为世人所知的情节。


 

 

故宫盗宝案两方主角

 


  故宫盗宝案发生于1934年。


  此案涉案主角之一是首任故宫博物院院长易培基(1880-1937)。易系湖南长沙人,字寅村。1913年起在湖南高等师范学堂、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任教,兼任湖南省教育行政委员会委员。他1922年到广州,任孙中山大元帅府顾问。1924年出任北洋政府黄郛摄政内阁的教育总长等职。1925年溥仪被赶出宫,清室善后委员会组成时被推为首席委员,主持筹备建立故宫博物院。


  与易培基相对一方主角是张继(1882-1947),字溥泉。他1902年在横滨结识孙中山,参与创立华兴会,1905年在东京加入同盟会,辛亥革命前后得孙中山器重。1924年第一次国共合作时,因反对孙中山的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被开除党籍。1926年张继作为西山会议派头目在上海主持召开非法的国民党“二大”,成为国民党内三足鼎立的一方。翌年国民党内三派联合,张继出任国民政府司法院副院长。


  1928年10月,南京国民政府公布故宫博物院组织法、理事会条例及27位理事的任命名单。“国民党四大元老”之一李煜瀛(石曾)为理事长,三常务理事之一易培基为故宫博物院首任院长,内定另一常务理事张继为副院长。南京政府的人事安排公布时,院长易培基因病没有到任。按理应该由内定副院长张继主持工作,但李煜瀛、易培基对此都心存异议,张继副院长之事被按下不表,日常工作乃由身为李煜瀛侄子、易培基女婿的秘书长李宗侗主持。易培基对当时名为秘书实为院长助理的吴瀛解释说:“溥泉神经,又要听神经太太的支配,不能让他当家。那是石曾的意思。”张继与李煜瀛、易培基芥蒂由此生根。


  张继在故宫的境遇,令身为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的张继太太崔振华极为忿忿。身为国民党前身同盟会元老、国民政府司法院副院长兼全国文物管理委员会主席的丈夫,居然无法掌控故宫博物院,而仅被委以故宫博物院文献馆馆长,她实在忍不下这口气,故而时常找茬制造纠纷。


 

 

从鸡毛蒜皮到惊天大案

 


  1929年春,为保证故宫维持经费,几位理事提出处理无关文史物品的建议,在报呈南京行政院批准后拟定了处理原则,处理办法暂定投标、拍卖两种。故宫组成发卖处发卖,为鼓励多销,规定凡购货2000元以上者七五折,3000元以上者七折。


  秘书长李宗侗先买了两三百元的皮货,后又买了2500多元的物品,合七五折的规定。有人建议他再购两三百元,连同前两次数目合算,超过3000元可按七折算。李贪图小利,照此办理。这本来也说得过去,但在张继太太崔振华眼里,便成为枉法营私的罪证。


  “九一八”事变后,日军又向华北渗透,故宫博物院为防文物落入敌寇之手遂有南迁动议。博物院理事会通过了6万元迁移费预算案和张继主持文献馆迁往西安、迁移费1/3归其支配的提议。然而秘书长李宗侗前往南京请示时,代理行政院长宋子文否决了故宫文物分运西安的计划,张继遂疑心李在其间搞了鬼,对易、李又添新恨。


  故宫文物先后分5批1.3万余箱运往上海后,张继夫妇指使由张一手提拔起来的最高法院检察署署长郑烈,多方串联、贿买人证,指控易培基、李宗侗利用故宫售卖物品舞弊贪污。1933年5月,易、李被控主使伪造文书、浮报贪污。但郑烈发给其密派到故宫调查的检察官的电报被吴瀛截获。吴瀛与易培基是同学,两人关系甚笃,仗义执言揭发了此事,他因此亦遭张氏夫妇嫉恨。


  同年10月,南京江宁地方法院检察署提出检控易、李涉嫌违法舞弊。立案后,崔、郑感觉起诉的都是鸡毛蒜皮贪占琐事,分量不够,欲彻底打垮对手,必须把案子提升为更具耸动效应的盗窃文物案,使案子转移到便于控制的南京地方法院办理,才能随心所欲地左右审理。


  此后,故宫博物院职员萧襄沛在文物南迁中将凤冠上的珠子摘下装箱的做法,被郑烈扣上“破坏古物以伪换真”的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数年。张继、崔振华、郑烈借机宣称萧襄沛所为,是在易培基指使下的盗宝行为。紧接着,报纸刊出一系列易培基的负面传闻:“苏州法院通缉易、李,易、李已畏罪逃往国外;农业部次长萧瑜代易培基盗运宝物往法国,在马赛被法国海关查出扣留。”


  易培基为了反诉,聘请北平着名律师刘崇佑做辩护人,并准备在1934年2月3日出庭申辩。但李宗侗却从南京打电报告知一切办妥,不必到南京出庭。易听信其言没有到庭,失去了说明真相的机会。此举在客观上给外界以心亏理屈印象,人们纷纷推测易确有把柄被抓,无颜面对法庭。


  张继夫妇并未就此收手,1934年10月,他们又操纵南京江宁地方法院检察官对易、李等9人提起公诉。诉状指控易自1929年起,“陆续将保管之珠宝部分盗取……为数甚巨,均一律占为己有……”吴瀛则连带被控妨害秘密罪。由此,易案由处分物品、购买折扣以及涉600元会计账目不符的无足轻重小案,演绎成在文物南迁之际以假换真、监守自盗的惊世大案。


 

 

耸动社会却不了了之

 


  1935年5月至8月,法院请来着名书画家黄宾虹帮助鉴定文物真伪,并将认定的赝品、伪作封存,共计62箱。法院认为,故宫珍品不应有假,此为易培基等人以假换真所致。1935年8月,江宁地方法院在易培基生病缺席的情况下,判决其犯有监守自盗罪。但是此后数年,由于找不到易培基、李宗侗盗宝证据,案子无限期拖延。


  “七七事变”后,易培基病卧上海,财产大半已被没收,连诉讼费都难以筹措,精神上压抑难忍,心中积愤无处宣泄,终于1937年9月含恨离世。临终前他请吴稚晖转交国民党当局遗呈一纸,感叹说:“惟有故宫一案,培基个人被诬事小,而所关于国内外之观听者匪细。仰恳特赐查明昭雪,则九幽衔感,曷有既极!垂死之言,伏乞鉴察!”


  至此,张氏夫妇仍不罢休。易之尸骨未寒,崔振华即指使南京江宁地方法院检察官递交诉状,在易培基、李宗侗、吴瀛三人头上又添加“吞没”书画等文物罪名。因头号当事人已离世,二号被告李宗侗态度畏缩,不敢力争,故宫盗宝案遂积非成是,虽无法律定论,却在社会上广为流传,造成巨大影响。 (责任编辑: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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