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为了加大八旗汉军的出旗数量,乾隆帝不再坚持京旗出旗时设定的诸多限制,放宽对出旗人员的约束并给予了诸多补偿措施。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谕令:“八旗汉军年老残疾不能当差,以及差使平常,不堪教养者,俱令为民。其闲散人等,无以养赡,依靠亲属者,亦令出旗为民。至于领种官地之人,久在各州县种地,业属各州县管束,应即令其就近为民。”乾隆二十七年议准,“八旗汉军从龙人员,如直省有可靠之处,任其随便散处。愿为民者听。又议准,汉军内六品以下现任官员、并一应候补候选告退革退文武官员及兵丁闲散人等,有情愿改人民籍者,呈明报部后,该旗造具家口清册咨部。由部转行各该省州县,收入民籍”,“汉军请人民籍者。本支家口一体改入”.由于清廷对汉军出旗为民政策的调整和完善,对驻防汉军在地域和身份上的限制越来越趋于宽泛。表面看来,八旗汉军在面临生计压力时被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在摆脱旗人的人身束缚及从事自由职业的选择上获得了越来越大的自主权,但实际情况却远非如此简单。
由于各驻防地的具体情况不同,汉军的出旗大致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汉军出旗与驻防减额同时进行,不另派满洲兵丁补额。江南社会的长期稳定,使得京口、杭州军事驻防的意义逐渐消减。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清廷将京口将军裁撤,仅留一名副都统驻镇江,归江宁将军管辖。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又将驻防京口的汉军领催、马甲、步甲共3000名以及炮甲、匠役等悉行裁汰,并更定官兵额数。在同一年,清廷将杭州驻防四旗汉军马甲、步甲、炮甲、铁匠等共1900名裁撤,并裁汉军副都统一人。另一种做法是在汉军出旗后,由京师或其他地区调拨满兵顶补。出旗汉军转为民籍,其中能披甲者有相当一部分转入绿营。福州、广州、西安是军事要地,福州、广州原由汉军单驻。乾隆十九年(1754年)福州原设四旗汉军官兵悉令出旗改补绿营。乾隆二十年(1755年),广州汉军出旗,但最终只裁撤了半数:汉军3000人中,有领催80人、马甲1420人出旗为民。所遗留的缺额由京师选派满洲八旗补充。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裁绥远驻防“汉军二千一百一十七名,悉全出旗,分拨直隶、山西两省,改补绿旗营”.西安是清王朝在西北的军事要枢和稳定新疆的战略大后方,驻防兵丁大多曾浴血疆场,战功卓着。因此。清廷对西安驻防汉军的出旗表现得十分谨慎,出旗花费的时间也较长。早在“乾隆二十一年和二十五年两年,清查(西安)各旗分应行出旗为民户口,至今六年间,出缺裁汰官兵二百五十余员名”.乾隆二十八年再次“令汉军一千余陆续出旗,分别改补绿旗营”.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又“裁西安驻防汉军马步甲二千三百名,炮甲二十四名,弓匠八名,改充绿旗营兵。增设满洲、蒙古马甲一千二百名,步甲一百名,由京师八旗满洲、蒙古内拣选派往”.
总之,截至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各直省驻防中,除广州驻防因满人旗兵难以胜任水师,故只裁减一半员额,改为满汉协同驻防外,其余各省的驻防汉军已基本出旗分流。
(二)降清时间先后及归降后的功绩多寡
是否为清初从龙入关的老辽东汉人是八旗汉军出旗的又一项重要衡量标准。如上文所述,发自乾隆七年的第一道汉军出旗上谕中明确提到:“八旗汉军,其初本系汉人。有从龙人关者,有定鼎后投诚者,有缘罪人旗与夫三藩户下归入者,有内府王公包衣拨出者以及招募之炮手、过继之异姓,并随母姻亲等类先后归旗,情节不一。其中惟从龙人员子孙皆系旧有功勋,毋庸另议更张。其余各项民人等,或有庐墓产业在本籍者,或有族党姻属在于他省者,朕意欲稍为变通,以广其谋生之路,如有情愿改归原籍者,准其该处人民一例编入保甲。有情愿外省居住者,准其前往居住。此内如有世职,仍令许其承袭,不愿出旗者听之。”此段上谕包含了三重含义,首先,汉军原本就是汉人,出旗后应与汉人一体对待;其次,清初从龙入关的八旗将士要区别对待,免其出旗;最后,汉军的出旗完全出于自愿。此上谕发出后,清廷又加以规范,“前降谕旨……原指未经出仕及微末之员而言,至于服官既久,世受国恩之人,其本身及子弟自不应星请改籍,朕亦不忍令其出旗”.由此可见,在汉军出旗伊始,由于汉军中上层的手中握有较大的权力,更不必为生计担忧,因此多不愿出旗,反而是众多真正需要照顾的底层汉军甲兵大量出旗,陷于孤苦无依的境地。也就造成了“有力愿出者,皆例之所格;例许出者,多无力之人;恐出之后,无以为生”的局面。
八旗汉军的编组是随着与明王朝的战争逐步升级,并在大量降附汉人的加入下不断得到扩充。崇德七年(1642年)六月,由于松锦之战后,降俘的人众甚多,时机也已成熟,清太宗皇太极将原有汉军四旗加以扩充,编成八旗汉军。史载:“设乌真超哈八旗。”旗色、官制均与八旗满洲相同。八旗汉军编成时,有兵“两万四千五十”.八旗汉军所辖佐领,崇德末年共有157个,又半分佐领5个;入关后陆续将降附汉人及三藩上层人员编为佐领,顺治年间净增47个,又在两个半分佐领中增加人丁编为整佐领。顺治十五年(1658年),共有汉军佐领206个,又半分佐领三个。康熙朝,因大量三藩余部的加入,至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汉军佐领又增至258个,又半分佐领一个。雍正末年八旗汉军佐领增至270个。结合入关前后的汉军佐领数目可知,八旗汉军约有113个佐领是在人关以后编成的,这些佐领成员多是投降的明军残部和农民军余部。史载:顺治二年(1645年)十一月,“以和硕德豫亲王多铎等招降公、侯、伯、总兵、副将等官三百七十四员,拨入八旗”.第二年四月,又“分隶投诚官于八旗,编为牛录(佐领)”.此外,据《清史列传》记载,刘芳名、李国英、许定国、马得功、田雄、白广恩等明朝降将,均先后编人了八旗汉军。这些由人关后归降人员编成的汉军佐领或拱卫京师或驻防各地。查《钦定八旗通志·旗分志》,在乾隆年间汉军出旗过程中,禁旅八旗中仅裁减归降汉人组成的佐领半个,即由台湾刘国轩与郑氏族人合编的正红旗第五参领第一佐领。其中原因,主要是大量入关后新编成的汉军佐领,是以驻防的形式驻扎在各地。
除上述从龙入关人员以及入关后的归附者外,考察八旗汉军还必须要关注这支军队中的一股特殊势力,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三顺王及续顺公”所部人员的编制变化。所谓“三顺王”及“续顺公”,是指清太宗皇太极天聪、崇德年间先后降附清朝后金的明朝将领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和沈志祥。孔、耿、尚三王与续顺公沈志祥及其亲族虽在清初就已编人八旗汉军,但其所部并未隶属于八旗汉军,只是在编制、待遇等方面与八旗汉军相似。三王、续顺公以及后降的吴三桂所领旧部是既非八旗也非绿营的一种特殊的军事编制。这是清初统治者对降兵降将实施笼络和利用独特政策的结果。直到“三藩之乱”后,他们所隶旧部以及三王、续顺公的后代子孙才被归入八旗。这也是康熙朝八旗汉军佐领数有较大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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