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带来的连锁反应,民间对日索赔的呼声高涨。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中国于1972年中日邦交之时,放弃了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不过,根据国际法的规定,亚洲各参战国大都得到了日本的战争赔偿,一些未参战国甚至是日本当时的帮凶泰国也获得了赔偿。虽然金额与战争损失相比微不足道,却是邪恶势力必须付出的代价。
参战国坚持不懈大多获赔偿
二次大战后,根据国际法有资格向日本索取战争赔款的战胜国是:中国、美国、英国、苏联、荷兰、澳大利亚、印度、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缅甸、越南、老挝、柬埔寨。其中中国、美国、英国、苏联、荷兰、澳大利亚、印度都放弃了战争赔款。
缅甸1948年1月4日脱离英联邦宣布独立后,于1954年8月派出代表团赴日,就战争赔偿问题进行谈判。双方唇枪舌剑3个月后达成协议:日本向缅甸在10年内提供2亿美元的货物和劳务的实际赔偿。这是战后日本与亚洲国家所签订的第一个战争赔偿协议。
菲律宾是二战时期东南亚国家中遭受侵略灾难最重的国家之一。对日战争结束后,菲律宾虽然是一个由美国扶植起来的亲美政权,仍不顾美国压力,积极对日索赔。经过长达5年的艰苦谈判,直到1956年,日本终于认赔,签字同意在前10年每年向菲付2500万美元,后10年每年支付3000万美元,总计5.5亿美元。
1951年12月,印尼根据自己所估计的战争财产和生命损失情况向日方提出180亿美元的消费品和劳务的要求,被日本以各种方式推诿拒绝。经过长达7年的不懈斗争,终于在日本投降13年后与日本签订《赔偿协定》,日本在12年内向印尼提供相当于2。23亿美元的产品和劳务。
1959年4月,缅甸鉴于日本对菲、印尼赔偿数目超过日本对缅甸的赔偿,再一次提出对日索赔。一贯欺软怕硬的日本不得不低头再签了一份赔偿协议,同意向缅无偿支付1。4亿美元,并提供3000万美元贷款。
根据国际法的规定,其他参战国也大都得到了日本的战争赔偿,如柬埔寨15亿日元,老挝10亿日元。越南先后要了两次战争赔偿:未统一前南越要了3900万美元,统一后又要了85亿日元。
未参战国找各种理由索赔
就是一些未参战国也得到了日本的战争赔偿。
马来西亚人口为880万,新加坡为200万,他们以二战中日本在新加坡屠杀华人事件为由向日本提出索赔要求。经过交涉,1967年日本与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分别签署了协定。日本向新加坡以“赠款”和贷款名义各提供2500万新元,向马来西亚以“赠款”名义提供2500万新元,用日本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方式赔偿。
二战中,韩国早已是日本殖民地。未闻有殖民地向宗主国索战争赔款之事。韩国李承晚政府自1952年初开始索要赔偿,日本政府援引国际法一直置之不理;1961年朴正熙上台后继续索要,不依不饶,1965年终于如愿以偿,获3亿美元赔偿。
二战时期,外蒙古尚未独立,还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日本一向不承认外蒙古索要赔偿的资格,但外蒙政府坚持不懈,终于获得了50亿日元赔款。
中立国和日本帮凶也获赔
按国际法,中立国焉有索赔之理?这些中立国提出赔偿的理由是:战争时所毁坏的他们在中国和东南亚的财产。
中立国也得到了日本的战争赔偿:瑞士11亿日元,西班牙20亿日元,瑞典5亿日元,丹麦7亿日元。甚至日本的帮凶国——泰国也得到了150亿日元的战争赔款。
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泰国和日本签订了“日泰同盟条约”。1942年1月,泰国在日本之后也向美英宣战。后来日本战费不足,泰国政府还借给日本一笔巨款。作为报酬,日本将占领的英国殖民地缅甸、马来亚的一部分土地割让给了泰国。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泰国政府宣布:“1942年的泰国对美英宣战宣言无效”。这一行为居然得到美国人的同意,所以泰国竟未被列入战败国,而且也得到了150亿日元的战争赔款。
1953年到1977年,日本政府共签署了与战争责任有关的54项协议,支付的战争赔款共计22。3亿美元。(摘编自《军事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