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认为“孔教”是哲学非宗教

时间:2012-07-12 09:59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任国征 点击: 载入中...



陈独秀





1942年5月27日,中国近现代历史上命运颇为坎坷、经历异常丰富的传奇人物陈独秀在重庆市江津区鹤山坪石墙院因病去世,享年63岁。在其去世七十周年之际,中华读书报“文化周刊”刊登了《“洪宪元年”与陈独秀的〈一九一六年〉》(6月6日)。该文说:“如陈独秀所说:‘吾国旧说,最尊莫如孔老,一则崇封建之礼教,尚谦让以弱民性,一则以雌退柔弱为教,不为天下先。吾民冒险敢为之风,于焉以斩。’”那么,陈独秀如何反对孔教呢?


陈独秀论述“孔教”的文章主要有三篇:一是1916年的《驳康有为致总统总理书》;二是1916年的《宪法与孔教》;三是1917年的《再论孔教问题》。(《陈独秀著作选》,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14、224和252页,简称文一、文二和文三)现尝试抄录梳理,以作补充,也请批评指正。


1、反对孔教的必要性。陈独秀认为孔教问题非常重要,既是思想运动的内容,也是关乎立宪立国的问题。


关于孔教对于立国的重要,他说“孔教之精华曰礼教,为吾国伦理政治之根本。其存废为吾国早当解决之问题,应在国体宪法问题解决之先。今日讨论及此,已觉甚晚。”“对于与此新社会新国家新信仰不可相容之孔教,不可不有彻底之觉悟,孟勇之决心;否则不塞不流,不止不行。”(文二)


关于孔教对于立宪的重要,他说“康先生电请政府拜孔尊教,南北报纸,无一赞同者;国会主张删除宪法中尊孔条文,内务部取消拜跪礼节,南北报纸,无一反对者。”(文一)


陈独秀分析以上原因时说“夫‘孔教’二字,殊不成一名词。”“其称儒行于鲁君也,皆立身行己之事,无一言近于今世之所谓宗教者。孔教名词,起源于南北朝三教之争。其实道家之老子与儒家之孔子,均非教主。其立说之实质,绝无宗教家言也。”(文三)


2、反对孔教的主要论据。陈独秀根据具体的观点,有针对性地批驳了以下三种认识和说法。


一是“国教说”,康有为的“以孔子为大教”“明令保守府县学宫及祭田,皆置奉祀官。”陈独秀说“若虑风俗人心之漓薄,又岂干禄作伪之孔教所可救治?”并具体指出康先生应“端正其心,廉洁其行,以为小子后生之模范,则裨益于风俗人心者,至大且捷,不必远道乞灵于孔教也。”(文一)


二是“国粹说”,有种观点“或云佛、耶二教,非吾人固有之精神,孔教乃中华之国粹。”他批驳道“然旧教九流,儒居其一耳。”“此皆国粹之优于儒家孔子也。今效汉武之术,罢黜百家,独尊孔氏,则学术思想之专制,其湮塞人智,为祸之烈,远在政界帝王之上。”(文二)


三是“化民说”,有种观点“或谓儒教包举百家,独尊其说,乃足以化民善俗。”陈独秀认为“使仅以‘孔学会’号召于国中,尤吾人所赞许。”但反对意识形态推行,“呜呼!以国家之力强迫信教,欧洲宗教战争,殷鉴不远。”(文二)


3、反对孔教的结论观点。陈独秀对于以上孔教争论得出的结论明确、坚定而分明,并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孔教不是国教。陈独秀论证说“假令从社会之习惯,承认孔教或儒教为一名词,亦不可牵入政治,垂之宪章;盖政教分途,已成公例,宪法乃系法律性质,全国从同,万不能涉及宗教道德,使人得有出入依违之余地。”(文三)


第二,孔教连宗教也不是。他认为“孔教绝无宗教之实质与仪式,是教化之教,非宗教之教。”并注释说“孔子不事鬼,不知死,文行忠信,皆入世之教,所谓性与天道,乃哲学,非宗教。”(文一)


第三,连尊孔也不应该。他说“中国文庙遍于郡县,春秋二祀,官厅学校,奉行日久,盖俨然国教也。”“由斯以谈,非独不能以孔教为国教,定入未来之宪法,且应毁全国已有孔庙而罢其祀!”(文三)


总之,陈独秀反对孔教的态度可谓精当简约,发人深省,不仅是国学研究的重要内容,而且是中共党史和民国思想史的课题。其实,这些整理和探讨还远远不够,陈独秀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创建者之一和新文化运动的主要倡导者之一,其学术和思想还值得我们进一步探究和整理。正如《南都周刊》(2012年5月28日,第20期)的封面报道《终身反对派陈独秀》中所说:“他身负的误解,至今仍未得到澄清。他的思想与作为,仍深埋在公众的视野之外。”

(责任编辑:陈冬梅)
>相关新闻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