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子怡诉国外某新闻网站“六宗罪”
章子怡遭国外某新闻网站及香港《苹果日报》转载文章诽谤事件发生后,其团队已正式对《苹果日报》提出告诉,6月15日,章子怡在美国的代理律师行Glaser Weil Fink Jacobs Howard Avchen & Shapiro LLP也已经对国外某新闻网站就六个违法事项提出控诉。
“六宗罪”包括“诽谤”、“具有误导性质的对私隐权之侵害”、“有意施加悲痛情绪”、“有意干预可预期的经济获益”、“疏忽干预可预期的经济获益”、“违法商业经营行为”。据章子怡美国律师透露,国外某新闻网站恶意传播诽谤子怡的文章,并涉嫌恶意牺牲章子怡名誉而为其经营事业获利,这是其团队诉状的一个要点。
美国法院已受理
针对国外某新闻网站于6月12日发表的“不道歉不赔偿”、“信息来自匿名,信息源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及相关案例法的保护”等言论,章子怡美国律师表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及相关案例法,根本不包含该网站所表述的相关含义。据知,诉状寄出后,法院已经受理,若该网站二十一天内未进行回应,法院将强行开庭。
有记者致电章子怡香港代表律师行Haldanes发言人吕君博律师,他强调:“子怡从不认识亦没有见过爆料中称的政客,私底下亦没有接触过对方!”因为感到被诬陷,所以决定追究到底。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