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菅人命
在美国华盛顿州刘易斯-麦科德联合基地军事法庭,由5名成员组成的陪审团10日认定,吉布斯去年年初在阿富汗坎大哈省杀害3名平民。
吉布斯现年26岁,中士军衔。美联社报道,吉布斯在庭审中承认,他从受害人尸体上割下手指,还拔下一名受害人的牙齿作为“战利品”。
本案被告共5人,其中吉布斯军衔最高。按照军方检察官说法,吉布斯等人知道受害人不构成威胁,但他们把武器放在被害人尸体旁边,造成对方是武装人员的假象。
吉布斯等人当时在驻阿富汗第五“斯特赖克”旅服役。按军方检察官罗伯特·斯特尔少校的说法,此旅存在广泛行为不当行为,其中一个排“失去控制”。
第五“斯特赖克”旅士兵先前曝出吸食大麻、收集非法武器、毁坏阿富汗人尸体并拍照等劣迹。此旅共计12名士兵受到指控,其中10人已获罪。
难逃重刑
宣布裁定吉布斯有罪之后,量刑听证会随即开始。军方检察官少校安德烈·勒布朗提议按最高级别量刑:终身监禁,不得假释。
勒布朗告诉陪审团,吉布斯的使命本是保护阿富汗民众,却导致许多人对美国人失去信任,被告多次称阿富汗人为“野蛮人”,但他才是“野蛮人”。
除吉布斯外,3名被告先前已经认罪,其中两人转为污点证人,指证吉布斯。他们称吉布斯是一名残忍的长官,“像摆弄玩偶一样”玩弄受害人尸体。
士兵亚当·温菲尔德承认,自己在最后一名被害人死亡事件中“非自愿杀人”。他说,如果不照做,吉布斯会“杀了他”。
另一名士兵杰里米·莫洛克今年3月获刑,他为指控吉布斯提供重要证据。莫洛克说,吉布斯2010年1月给他一枚未登记在案的手榴弹,让他杀死一名阿富汗少年;同年2月,吉布斯与另外一个人杀死第二名受害人;3个月后,吉布斯向第三名受害人投掷手榴弹,并命令下属开枪。
辩称无辜
吉布斯在庭审中辩称,自己没有参与杀害第一和第三名受害人,仅在第二名受害人被杀时“主要为了还击”。
他声称,当时他与一名武装人员交火,“所幸对方武器失灵,而我没死”。
吉布斯还称,他割下受害者手指是应其他士兵要求,拔下牙齿是因为其他士兵想要留作纪念,他之所以这么做是不想被下属看做“懦弱”。
他的律师菲尔·斯塔克豪斯申请轻判:终生监禁,但可以假释。他注明,当吉布斯服刑满10年,如果获准,应拥有假释资格。
斯塔克豪斯说,吉布斯犯过错,但已花很多时间反省。“他已经不是在阿富汗的那个他。他也不想让他的妻子被迫独自一人养大他们的儿子。”(葛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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