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昨日,城关区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公告,轨道2号线一期工程城关段房屋征收工作正式开始,被征收人应依照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签定补偿协议,签约期限为12月28日至明年3月6日,60内完成签约。对征收范围内合法的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异地期房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补偿,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此外,对60日内签约协议并搬迁完毕的被征收人将给予奖励,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最高奖30000元,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最高奖50000元。
据了解,因兰州市轨道2号线一期工程建设需要,兰州市城关区政府决定对城关区火车站街道、团结新村街道、嘉峪关路街道、雁北街道4个街道所涉及的部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其中,火车站街道:火车站东路351号、393号、123号,属于一类路段;团结新村街道:定西路1号、3号,火车站东路18号,定西南路1号,平凉路166号,排洪沟233号,属于一类路段;嘉峪关路街道:排洪南路25号、27号、45号、55号、57号、69号、71号、73号、93号、111号、113号、115号、117号、119号、121号、386号、388号、692号、814号,嘉峪关西路177号、119号,属于二类路段;雁北街道:雁滩路2908号、2910号、2912号、2914号、3030号,属于二类路段。另外,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建设项目还涉及雁南街道部分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拆工作,不在此次国有土地征收范围之内。
对征收范围内合法的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异地期房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补偿,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异地期房安置地点为:城关区东岗镇,北邻华鼎地块,南侧至城市规划路,西侧到鱼儿沟路,计划过渡期限为36个月;对征收范围内合法的非住宅房屋一律实行货币补偿。被征收人签约期限为12月28日至明年3月6日,60天内完成签约。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按照奖励规定,对60日内签约协议并搬迁完毕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给予奖励。第1天至第30天搬迁完毕的住户每户奖励30000元,第31天至第45天搬迁完毕的住户每户奖励20000元,第46天至第60天搬迁完毕的住户每户奖励10000元。
此外,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安置,并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完成搬迁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以内的房屋(包括70平方米),在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评估价基础上再给予15%的奖励;非住宅房屋征收不享受此项奖励政策。同时,对60日内签订协议并搬迁完毕的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给予奖励。第1天至第30天搬迁完毕的住户每户奖励50000元,第31天至第45天搬迁完毕的住户每户奖励30000元,第46天至第60天搬迁完毕的住户每户奖励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