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9月13日,记者从兰州市轨道办了解到,经兰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兰州市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大队成立,主要负责轨道交通建设期间的治安管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
记者了解到,日前,兰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在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设立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大队的通知》,同意成立市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大队。该大队作为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派出机构,派驻市轨道公司。经过市公安局与市轨道公司协商沟通,首先派驻部分工作人员,帮助轨道公司办理公安部门的相关事宜,目前工作人员已进驻轨道公司办公。截至目前,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项目评审中心已先后向市轨道交通公司派驻了工作机构,共同帮助做好轨道交通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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