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住房公积金推出组合“大礼包”助力百姓圆“安居梦”

时间:2023-09-23 17:51来源:大西北网-兰州晚报 作者:记者 赵文瑞 点击: 载入中...
  自9月22日起,您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提取支付购新房首付款了!同时,如符合多子女家庭认定条件的,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最高贷款额度还可在现行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最高达到84万元。为积极响应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通知要求,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政策组合“大礼包”,切实助力百姓圆“安居梦”。
 
  三种多子女情形贷款最高额度上浮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兰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决定提高养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按照此前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现行单身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已婚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此次新规出台后,如符合多子女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也就是说该家庭贷款的最高额度可达到84万元。
 
  适用的条件包括:同一对夫妻已共同生育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为现有子女数,且均未满18周岁);因婚姻关系变更重组家庭,承担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抚养义务的,可参照执行;收养的未成年子女也可计入家庭子女个数。此次出台的养育多子女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我市陇原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不叠加使用。
 
  在市内购新建商品房可提取公积金付首付
 
  兰州公积金中心新规确定,缴存人购买已在兰州公积金中心办理楼盘备案手续的兰州市内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可同时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限为自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之日起至该房屋在住建部门完成网签备案之日止,可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为本人和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承诺书》约定的提取金额,且不超过房屋总价。
 
  此项业务只能由提取人本人办理。另外,缴存人不得以同一套房屋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再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人以自筹资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并取得网签备案合同的,本人、配偶仍按中心关于购买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办理提取业务。


 
 


 
(责任编辑: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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