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减分”上线最高可减6分

时间:2021-03-01 11:41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兰州日报 点击: 载入中...
  “学法减分”上线最高可减6分
 
  今日起,我省试点运行全国统一版互联网学法减分系统
 
  大西北网讯  日前,记者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新闻通气会上获悉,3月1日起,甘肃省将在兰州、嘉峪关、天水市进行试点运行全国统一版互联网学法减分系统,4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统一版互联网学法减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届时,驾驶员将可以通过网上学法考试、网下参加交通公益活动来获得相应减分。
 
  据介绍,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改革措施是公安部向社会公布的60项重要举措之一,对于加强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提升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意识,减少买分卖分违法行为隐患风险具有积极意义。目前,我省已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认真评估考试需求,扩容升级现有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软硬件资源,建设互联网平台人脸识别比对系统,做好了网上学习和考试的准备工作,确保我省学法减分改革措施及时落地见效。
 
  据了解,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经考试合格的,或者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并达到相关要求的,可以申请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
 
  申请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细则
 
  如何减:参加网上学习考试减分。机动车驾驶人可以通过全国统一版互联网学法减分系统(“交管12123”App客户端)平台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并申请考试,经考试合格,可以减免记分。
 
  参加现场学习考试减分。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现场学习并申请考试。
 
  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分。申请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
 
  减多少:机动车驾驶人按照规范规定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符合减免记分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
 
  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
 
  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现场学习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2分。
 
  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一次减免1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本记分周期内分别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现场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累计最高减免6分。
 
  有以下行为,申请不予受理: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两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葛强
(责任编辑:苏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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