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相关要求,兰州市已设立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对在兰州市范围内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进行集中抽样核酸检测和外包装消毒。
12月2日,兰州市第一批26.3吨进口冷链食品在票证报备齐全且严格管控下,装卸到甘肃新联友食品冷藏股份有限公司九合冷库内的全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并完成了消毒消杀和核酸检测,这标志着兰州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正式启动运行。设立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有效降低新冠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风险的有效举措,通过对进口冷链食品的“凡进必检”,可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渠道。
按要求,兰州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实行报备制,凡进入兰州市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进行报备,并全部进入总仓进行集中抽样核酸检测和外包装消毒。同时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必须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进口冷链食品货物业经消毒证明,方可进入总仓。
此外,对进入总仓的人员,严格实施体温检测,相关人员穿戴防护服;对运输车辆施行一次一消毒,相关人员一周一次核酸检测。总仓承办单位负责人表示,将严格履行市场管理法定义务,确保经营行为合法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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