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铎主持并讲话 会议决定任命任振鹤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决定任振鹤为甘肃省人民政府代理省长
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12月3日下午在兰州闭会。
会议由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铎主持。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玺玉、马青林、陈克恭、吴明明、俞成辉,秘书长张建昌及委员52人出席会议。
会议决定任命任振鹤、刘长根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会议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唐仁健请求辞去甘肃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决定》;会议决定任振鹤为甘肃省人民政府代理省长。
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表决通过了《甘肃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表决通过了《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金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武威市节约用水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甘南藏族自治州城乡饮用水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临夏回族自治州养犬管理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分配使用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林铎在讲话中指出,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等职权,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作出了积极贡献。
林铎强调,进入新发展阶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们面临的改革发展任务更加繁重,也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对标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紧扣全省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我省“十四五”规划制定实施凝聚智慧和力量。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推进法治甘肃建设,把这一重要思想体现和落实到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全过程,强化法规制度精准供给,为全省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要群策群力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围绕脱贫摘帽后续政策保障、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等,加强监督、开展调研,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提出务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生态保护领域立法,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力度,全力守护好生态安全屏障。
任振鹤在会上说,中央决定派我来甘肃工作,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能够与2600万陇原儿女齐奋斗、同奋战、共奋进,感到无比荣幸、无比自豪。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为我省擘画了“富民兴陇”的宏伟蓝图、提出了“八个着力”的重大要求,按照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省干部群众在省委领导下,勇立潮头、勇挑重担、勇开新局,推动各项事业取得了辉煌成就。站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历史起点上,我决心在省委领导下,把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作为推动发展、做好工作的根本遵循,坚持忠诚为魂、筑牢立身之本,坚持发展为要、厚植兴陇之势,坚持民生为先、办好惠民之事,坚持实干为重、确保落实之效,坚持清廉为基、涵养从政之德,励精图治、奋发进取。我将时刻谨记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心存感恩、心怀初心、心系使命,和全省人民一道奋斗“十四五”、奋进新征程,合力谱写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的时代篇章。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宋亮,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玉,省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省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部分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州和有关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省上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推派的公民旁听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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