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确定千余早餐夜市等摊点经营点位

时间:2020-09-15 13:40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兰州日报 点击: 载入中...
  划定区域规定时间文明经营
 
  城关区确定千余早餐夜市等摊点经营点位
 
  大西北网讯  14日,记者从城关区城市管理局获悉,为助力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该局通过健全管理制度、合理划定经营区域点位、加大宣传和整治等措施,强化对辖区早餐摊点、夜市摊点、便民摊点、自销瓜果摊精细管理,维护主城区市容市貌,为创文提供有力保障。目前已完成23个街道700多个早餐摊点、近800处自销瓜果和夜市摊点划线规范。
 
  当前,兰州正在决胜全国文明城市,治理城区各类摊点违规行为,督促和引导其文明规范经营、维护整洁城市环境非常重要。遍布街头的早餐摊点在给市民带来方便的同时,因部分摊点的不文明经营行为损害了城市形象。针对部分经营户擅自超规定面积经营、乱放经营工具和拖延经营时间等问题,该局采取集中整治、划定经营区域点位、健全管理制度等多项措施,对早餐摊点进行规范管理。
 
  针对部分经营户擅自超规定面积经营、乱放经营工具和拖延经营时间等问题,该局采取集中整治、划定经营区域点位、健全管理制度等多项措施,对早餐摊点进行规范管理。
 
  “由于部分定点经营者、流动早餐车违规经营,或随意变更经营地点,影响城市交通和创文。”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按照市委主要领导指示、市城管委的部署和安排,对早餐摊点进行划线,严格落实“一个经营户、一处区域、一定面积”管理要求。利用10天时间,对23个街道早餐摊点进行划线规范,共划定700余早餐摊点经营点位。在划定经营区域的同时,告知早餐摊点责任和义务,即将各早餐摊车内外部及摊车周边半径5米内范围,划定为早餐摊点经营人员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做到“净地收摊”。
 
  同时,该局邀请早餐经营公司座谈,向辖区早餐经营者重申“不准越线、不准超时、不准破坏环境”三不原则,且各摊点须定点、定位和定时经营,配备地垫、垃圾桶、灭火器等;严禁占用盲道和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开展早餐经营行为;每日9时30分必须停止经营并撤离,告知经营者相关要求及处罚依据,引导其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对长期违规经营,且整改不到位的早餐摊依法进行取缔。
 
  据介绍,为规范管理夜市、自销瓜果等摊点,杜绝“打游击”现象,该局围绕“着力解决市民诉求、提升市容管理水平”目标,自上周起开展“规范夜市管理,优化市容环境”专项行动。在广泛排查的基础上,采取合理划线等措施,对辖区自产自销瓜果摊点、皋兰路夜市摊点进行规范,截止13日施划摊点近800处;与此同时,动员南关民族风味一条街管理单位,对现有的180个摊点重新定位划线。
 
  在划定经营区域的基础上,明确经营范围和管理规定,推行“一摊一码”管理措施,严格落实“三限三控”措施。限时间,即每天夜市入市时间为晚6时;限范围,要求经营户必须在线内经营,杜绝占用盲道;限规模,经营户设置面积同等不得超限。控噪音,禁止经营户使用高分贝音响等设施;控油烟,严禁露天经营烧烤等餐饮品种;控隐患,要求在经营的同时预留消防通道,便于行人通行。
 
  对于自产自销瓜果等便民摊点,该局在设置时结合城市管理规划,以及楼院街巷基础设施和环境等,合理布局,找准定位,形成别具一格、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人文观。同时推行“疏堵结合”的便民摊点管理模式,既能解决部分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吃饭问题”,又能维护和保障城市市容环境的“面子问题”,而这也是该局以百姓满意为标准,让城市管理更有人性、更具包容、更加和谐的一项重要举措。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杨晟途
(责任编辑:苏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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