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3日,《兰州市黄河文化保护办法》经兰州市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2月22日市政府令〔2022〕第4号公布,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是一部创制性的地方政府规章,目前在全国范围的黄河文化保护立法领域,具有开创性、引领性和独特性。《办法》共六章五十条,内容包括:总则、保护与管理、传承与弘扬、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办法》对全市黄河文化资源进行了界定和分类,明确了部门职责,确立了基本保护制度,对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工作制定了具体措施。《办法》突出体现了地方文化特色,如:打造黄河古镇、金城关黄河文化旅游示范区、黄河楼、兰州老街、兰州水墨丹霞、读者印象精品街区等具有兰州黄河文化特色的旅游项目,推进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定期举办黄河文化旅游节、黄河母亲节、黄河风情文化周等活动。加大对兰州黄河大水车、羊皮筏子、兰州太平鼓、兰州刻葫芦、高高跷等黄河文化遗产的传承弘扬。
兰州是黄河唯一穿城而过的省会城市,黄河文化形态多样、特色鲜明、种类富集。充分发挥兰州中心城市区位优势和黄河资源集聚优势,坚定文化发展自信,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先发力、带好头,这是时代赋予兰州的光荣责任和历史使命。《办法》的制定出台,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甘肃省《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规划》的需要,是保护黄河文化、赓续黄河文脉、讲好黄河故事的需要,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升城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实现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需要,是深化文化市场体制改革、完善文化旅游产品体系、繁荣振兴文化事业、大力提升文化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有力举措。《办法》的深入实施,将对全市经济社会和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产生重大深远的影响,对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必将发挥重要的法律规范、产业引领和法治保障作用。
“十四五”时期,兰州市将以《办法》的制定出台为契机,深入挖掘以黄河风情线大景区、黄河国家文化公园、黄河古镇等为代表的特色文化旅游资源,做好黄河文章,唱响“黄河之滨也很美”品牌,持续放大文化旅游的综合效益,着力打造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示范区,把兰州建成丝绸之路旅游名城和黄河文化旅游之都,为实现文化旅游强省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2019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考察调研时首次提出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同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做出重要指示:黄河文化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要深入挖掘黄河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讲好“黄河故事”,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精神力量。2022年8月,栗战书委员长在甘肃调研黄河保护法立法工作,强调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黄河保护,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兰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1年兰州市政府启动《办法》立法调研,2022年列入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市文旅局高度重视《办法》起草工作,根据市政府立法计划安排和政府规章制定程序,成立起草工作小组,加强实地调研,广泛征求省市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充分借鉴河北、福建、广西等地文化保护方面的先进立法经验,力求《办法》契合兰州实际,体现兰州特色,符合时代发展需要。2022年8月,市司法局两次组织召开由法学专家、省人大法工委、省文旅厅、省司法厅、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参加的立法论证会,并邀请司法部立法四局业务负责同志参加指导工作,对焦点问题反复论证和专题讨论,不断修改完善有关内容,最终形成《办法》送审稿。